題目:如何尋求上帝的旨意 (1997/7/15)
聖經:以斯帖四章13-14節
大綱:
引言:「神的旨意」在聖經中大概出現47次,大多指神永恆的救贖計畫,
在這裡討論的應該是指「神在每個人身上的引導」
○觀看一般的見證:有件事情人們去做,碰到困難時,他會把它看成是上
帝的攔阻(於是就不做了),還是上帝的考驗(所以還要努力做),端在
他自己的感動,與上帝引導似乎沒太大關係。 「神的旨意」這詞似乎被濫用慣了。
一、為何要尋求上帝的旨意
不該說是「上帝的旨意」該說是「上帝的引導」
eternal decree & dynamic process
(上帝永恆的旨意和他在歷史中變動的護理)
例子(戀愛失敗的姊妹、單戀的弟兄、不肯被消防隊救的基督徒)
勝利主義與命定主意
二、如何尋求上帝的旨意(是非題?選擇題?)
◎常規倫理 & 處境倫理 (為什麼有些事我們根本不會問上帝的旨意?)
前者如今天我該穿什麼衣服、吃什麼飯菜、、、;後者如可否同性戀、可否
墮胎、可否投資股票?
◎一般旨意 & 特殊諭令
前者指聖經的大原則,後者指上帝特殊的引導(如保羅蒙召的經驗,這太少
了,確定之後,當然當成優先的依據),但是上帝是不會違背聖經的話跟我
們說一些事的。
◎讀經、禱告、環境的因素、長者的意見及肢體的認可?
1.小心穿鑿附會的靈意解經!(「去」?「站」?)
2.禱告是神考驗我們的信心還是我們去考驗神的信實?(求憑據?)
禱告不是改變神的心意來遷就我們,而是改變我們的心意去遷就神
(馬太二六:39)「不要照我的意思,只要照你的意思」
3.採取狹義的或是廣義的定義?(神靜默時,我們就都不做?)
前者是指:上帝沒指引我我就都不動;後者是指:我們該邊動邊看是否
上帝會開路,或攔阻。 通常採取廣義的定義。
4.特別是教會的職事以及是否讀神學,長者及肢體可以視教會及我們個人
的狀況給建議,聖靈的引導是雙方面的。
====>上帝有絕對的主權,他有發言及保持靜默的主權自由
(任何人不能以讀經禱告來當作操縱上帝發言的方法)
聖靈的引導一定是讓人通向成功、幸福?不!
基督禁食四十晝夜後,被聖靈引導到曠野受魔鬼試探(馬太四)
保羅、彼得等人也不是太好死。
◎用理性和喜好決定
人在大原則下(聖經,及自己的良知),可以做很多的事,不是傀儡不是奴
隸,上帝也不是定出唯一解的出路,要人拼命的找尋,找錯了就擊打人。
決定的是人,是有自由意志的我們,我們要負責!
用理性和喜好來下決定,不是出於對上帝的不敬、自大,而是承認我不是上
帝,我不將我的意見扮為上帝的旨意。
三、是上帝的旨意?還是人的旨意?
教會的民主制度
在大原則下我的每一個決定不管對錯,都在上帝的准許和包容中
上帝補足人的欠缺(保羅的例子:人的錯誤行為不會使上帝的計畫虧損)
四、結論
尋求上帝未明的旨意是重要的,但是聖經重視的確是上帝已顯明的旨意
之順服與遵行。
聖經沒有呼籲我們去探討那位「隱藏的上帝」,而是要我們回應那位已經向人
說話的「顯露的上帝」。
參考書:梁家麟著 「憑誰意行」 基道書樓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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