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也是半年前寫的 呵呵!
前一陣子在公司上過一個課,關於交通安全的
有些資料讓你知道一下:還有一寫講師說的建議
汽車行駛距離、反應距離及煞車距離參考表:
時速(A) | 每秒距離(B) | 反應距離(C) | 煞車距離(D) | 安全距離(E) |
20 | 5.56 | 4 | 2 | 6 |
30 | 8.33 | 6 | 5 | 11 |
40 | 11.11 | 8 | 8 | 16 |
50 | 13.89 | 10 | 13 | 23 |
60 | 16.67 | 13 |
|
31 |
70 | 19.44 | 15 | 26 | 41 |
80 | 22.22 | 17 | 34 | 51 |
單位公尺
一般駕駛人平均反應時間(由踩油門發現狀況改為踩煞車所需時間)為0.75秒
C=0.75*B E=D+C D幾乎是固定的
所以保持安全車距很重要,另外老師還說:「若是感覺有一點點不對,
先把油門放掉,把腳放到煞車踏板上,準備煞車(有狀況再煞車)。如此
可以減少約0.75秒反應並移動腳的時間,得到較安全的結果。」
通常我們考駕照時呀都會記得時速幾時公里,就保持幾個車身距離(以車身五
公尺計算)。在這表看來似乎不夠喔! 我自己的習慣是:看到前面第二輛車
的行進狀況,如此我才可已知道前方煞車急不急。
另外,若是不小心跟別車發生碰撞:請保持現場,等待警察來現場勘驗
畫圖(除非你有帶粉筆、照相機,用粉筆畫下車四輪位置、車頭方向,
照片照下數張不同角度肇事現場之照片)。千萬不要直接移走車輛,免得
肇事責任歸屬不明被人坑了。 若是有人受傷,請不要用自己
的車載傷患就醫,請利用計程車,理由同上。
若是在市區發生事故,警察來問狀況時,若問你開多快,千萬不能回答
「四五十而已」。 因為市區時速限制40公里。找不肇事原因時,你開40-50
就是很好的肇事原因啦,你就得認賠。
還記得上回在六合路看到一輛計程車,他車屁屁上貼了一個標語,蠻有趣的
「我很缺錢!!趕快來撞我!!」
在台灣的法律下:前後追撞,後方的車要負完全責任。
保持安全距離呀! 各位。
還有講師說:沒事離聯結車、砂石車遠一點,特別是裝載鋼條、鋼胚(大大的
鋼圈)的聯結車,千萬不要開在他們前面,因為他們不會踩重煞車(一重煞車
這些車的駕駛就會被「萬箭穿心」,或是被鋼圈壓過),所以該警急煞車時,
他就會直接壓過前面的自小客車來慢慢煞車。 賠錢,有公司賠,過失殺人
,緩刑罷了吧??你的命不是你一個人的,是你老婆、親人、小孩、、、的。
記得繫安全帶,常常發生車禍時,駕駛人繫安全帶沒事,前座乘客把前擋撞破
了。或是駕駛人沒繫安全帶,撞到方向盤,內出血、、、、。若是時速60,你
體重60,你受到的衝擊力(衝量)就是m*v=3600 。
一上車,繫一下安全
帶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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