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信人: rewrew (尖嘴雁) 看板: Christian
日期: Thu Feb 6 22:15:20 2003
標題: Re: 團契
首先:
我不認識tasi也不認識文中提到的牧師、教會。
我贊同tasi兄所說的部分意見,我眼中有時也會有一些看不慣的牧者、長老、
執事、會友等等。但是在網路上、報紙上寫文章分享我的心得時,我不會指名
道姓的說出他的名字。我常常會把他轉化成我文章中另個類似故事中的一個或
一群人的特性,用我的方式說出故事,針對這樣的人的特性。我期待讀者可以
從我文章中找出解決的方法。不是在滿足我罵人的慾望,也不是希望對方知道
我在罵他,而是轉移我情緒,移情到讓更多人可以一起成長。
可能tasi兄跟當事人相處過一段時間,因為當事人而曾經受過傷,但是
像tasi兄這般的在網路上指名道姓的訴說某人的不對,其實是不太公道的。
畢竟您是匿名的控訴(您這id還沒認證。我個人看法:您在這個版上
至少有兩個id),對方似乎也沒有辯駁的餘地(有網友會把這些討論
印出來拿給當事人看嗎?他有義務為自己在這辯護?)
網路上流傳的單方面控訴的文章、信件太多了我都只是看看。畢竟網路永
遠無法變成法院。單方面的控訴是一面之詞,儘管再有理也都只是一面之詞。
可能還沒嚴重到毀謗或是公然侮辱
網路毀謗或是公然侮辱請參考以下網頁:
http://www.jajh.hcc.edu.tw/teachweb/law/law.htm
我的建議:
當您認為神職人員行為有不妥或是您對他有建議時,請私底下找他談,
或是寫封信給他。這我就做過,我跟當事人後來變成好友。
若是真的要控訴或是申訴,我想還是有很多管道的,請參照其教派的法規去申
訴。(我假設還不到刑法管的到的地步)
大原則是:保羅說的:「控告長老的呈子,非有兩三個見證就不要收。」提前5:19
對待長老就如此何況牧師呢?
一般而言,當神職人員會受更重的審判,不管是被神還是被人。
雅各說:「我的弟兄們,不要多人作師傅,因為曉得我們要受更重的判斷。」
從另個角度來看:人們一般會用更高的標準去要求神職人員。
結論:
網路上罵人 還是不要指名道姓的好。呵呵!
題外話:
不知道這個版把等級限制訂為0 是不是為了要讓新手有機會多分享?
我倒是建議可以訂為50。限制認證的人才能上來討論。目前看來百分之90以
上的文章,都是認證過的網友在po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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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督徒最大的掙扎,莫過於在知識上的欠缺:對於周遭所發生風起雲湧變幻莫測的事
無法提出一個既不簡化事物(通通撥歸撒但的作為)、又不取消其真實性(除傳福音
外,別無關懷),但仍具解說能力的理論結構,好為人提供一個安身立命,以及面對
未來的指導。........摘自「信仰的反思」梁家麟著
回尖嘴雁的文章 http://tjy.fhl.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