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信人: rewrew (尖嘴雁) 看板: Christian
日期: Tue Feb 3 19:27:48 2004
標題: Re: 基督徒至少要做到什麼?
> ==> chinga (基督在我心) 的文章中提到:
> 感覺上信仰越接觸就越發現自己不能做什麼
> 只有神才能作
> 那麼我們能做的又是什麼呢?
上帝有絕對的主權,在上帝主權下頭,不違反聖經的原則下,我們有充分的自由。
> 有位姊妹告訴我我們基督徒只要做到每天讀經、禱告、固定聚會及做禮拜
> 還有守本分就夠了
> 其他的都交給神來帶。
> 請問的確是這樣子嘛?
建議你看些基督教倫理學的書,基督徒得跟這個世界有交集,所以我們得學會跟世界來往
而不與這個世界相同。
簡單的說,我們得學會做世界的好公民,也要努力不在這個世界中犯罪。
馬丁路德的看法是:基督徒有兩個身份,一為天上的身份,一為世界上的身份
目前我們在這個世界上,就必須遵行這個世界上的標準,當個好公民。
> 還是說以上那位姊妹說至少要基本做到的事情
> 都不用勉強自己去做
> 而是順從靈裡感動做的?
聖靈會在個人身上給個人不同的帶領,這是個人的領受不同。但是不意味著基督徒
每天等神恩典即可,啥都不用作。你好好看聖經的話可以發現基督徒也要當個好國民
。另外福音中也包含了文化使命。這些都是我們該做的。
聖經保羅書信裡頭,常常是他處理了教義的問題之後,接著是要求受信人要實踐
的部分。例如羅馬一章到十一章是理論,十二章之後是要求基督徒生活應用的部分。
好好看看那些應用實踐的部分, 你會發現 基督徒該做的事還真不少咧。
> 畢竟連最基本信不信耶穌也是要憑聖靈作工不是嗎?
> 這麼一來我是不是連相不相信耶穌都是在神的掌握中呢?
你這些說法類似加爾文的豫定論的範疇,建議你看看書
認識豫定論 校園出版社 史鮑爾 著 黃吳期馨、郭瑞英 翻譯
基督教豫定論 基督教改革宗翻譯社 Dr.Loraine Boettner著 趙中輝 翻譯
雅各書提到了得救之後的行為的重要(相對於保羅所提,得救前只靠信心,不靠行為)
所以基督徒還是需要有行為,與信心相稱。不是抱著「我都已經相信了,都保證可以進
天堂啦,啥都不用做啦」的心態。
加爾文豫定論的五大特點
1.完全的墮落 2.無條件的揀選 3.有限的贖罪 4.有效的恩召 5.聖徒的堅忍
你的說法只含括在其中第二點與第四點的部份。
「聖徒的堅忍」可能是這個說法所遺漏的部分。
只當個教友當然不是進天堂的門票,主耶穌提供了一個辨別真基督徒的方式:
「憑他們的果子就可以認出他們來」(馬太:七 16) 這樣我們可以什麼都不做嗎?
絕對不行! (想到一個笑話:「坐在電視機前面等待主耶穌在來!」呵呵 )
我個人認為,豫定只在於「得救與否」這件事上,並不是「人一生所遭遇的所有事」
都在豫定裡頭。 基督教不是宿命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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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督徒最大的掙扎,莫過於在知識上的欠缺:對於周遭所發生風起雲湧變幻莫測的事
無法提出一個既不簡化事物(通通撥歸撒但的作為)、又不取消其真實性(除傳福音
外,別無關懷),但仍具解說能力的理論結構,好為人提供一個安身立命,以及面對
未來的指導。........摘自「信仰的反思」梁家麟著 http://www.fhl.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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