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信人: rewrew (尖嘴雁) 看板: Christian

日期: Sun May 2 16:11:05 2004

標題: Re: 昨天真倒楣..

被人冤枉,心裡一定不好過的。

 

這樣好了,來說說我的故事吧

 

我是個很仔細的人,開車騎車到目前為止從沒有出過車禍(在台灣開車不只得小心

不要撞倒別人,還得小心不要讓別人撞到你)。(所以也得感謝上帝對我的保守)

超速只有一次,近十年來沒有再超速過,更別提闖紅燈或是違規停車等等的,

我從沒犯過。

 

一年前,有天晚上開車回家,在距離我家一個路口的地方,我就發現有一輛機車,

駕駛人騎的很不穩似乎是是喝醉酒的,違規左轉又闖紅燈......。當時我就想:

「待會一定得小心這輛機車。」 當我準備右轉入巷子前30公尺,我就打了方向燈,

並慢慢嘗試切入機慢車道,我讓直行機車先走,這時與我同方向的機車大部分是

從我左邊超越,比較後面的車會慢下來等我轉過去。

 

 

我一看那一輛似乎是喝醉酒的機車,他也慢下來了。我一看照後鏡沒有車,我就以慢

的可以的速度右轉進巷子,回家。開沒有10公尺,就聽到有路人在大聲喊:「撞倒人想

逃跑呀?」就著照後鏡一看,那個喝醉酒的人,車子倒在一旁。

 

天呀!我連碰都沒碰到他。那個喊叫的路人應該是被我的車子擋到視線,我車子一轉

進去巷子裡頭,他就看到那個醉酒的人車跌倒,直覺是我撞了他,因此大喊。

 

我就下車,去看看那個醉酒的人狀況如何,問候了幾句。他也沒事,彼次道歉了一下

就離開了。 畢竟兩車根本沒有接觸到。

 

 

我想,可能是這位醉酒的人,騎車不穩跌倒,或者是他誤以為我只是要靠邊(所以他

有減速),不是要右轉,等到發現我是要右轉時,他反應不及所以跌倒。

 

 

若是請警察來量,大概他會敗在「未注意車前狀況」,以及「酒後駕車」上頭

 

 

我大可以嚴正的指責那個喝醉酒的人酒後駕車,我也可以跟他破口大罵。

基於正義的理由,我也可以要求那位大喊的路人跟我道歉(奇怪,在台灣大車撞小車

的話,大部分人都會認為是大車錯; 車子撞人的話,大部分的人都會認為是車子錯。

呵呵!)

 

不過我沒有這樣做,畢竟誤會常常會有,何必把衝突弄大?

我感謝上帝,經過這事之後,我開車更小心,特別是在右轉時,會特別禮讓直行機車。

 

十年前在高速公路上被人胡亂超車,我可能會想辦法把他超回來。

十年前在路上被人亂鳴喇叭,心中可能會很不愉悅。

 

現今走高速公路 一定走外側,內側留著給急著趕路的人用。

現今被亂按喇叭,我心裡會想:「大概是按的人心情不好吧 又在趕時間,

何必跟著他生氣?」笑笑算了。

 

 

誤會常常是溝通不良引起

溝通,常常與語言表達,或是肢體語言,以及情緒表達有關。

其中情緒表達與肢體語言的表達 佔了絕大部分。

語言表達只佔了其中的極少部分。

 

 

理直不一定要氣壯

很多事情是可以理直氣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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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督徒最大的掙扎,莫過於在知識上的欠缺:對於周遭所發生風起雲湧變幻莫測的事

無法提出一個既不簡化事物(通通撥歸撒但的作為)、又不取消其真實性(除傳福音

外,別無關懷),但仍具解說能力的理論結構,好為人提供一個安身立命,以及面對

未來的指導。........摘自「信仰的反思」梁家麟著 http://tech.fhl.net/~tj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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