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信人: rewrew (尖嘴雁) 看板: Christian
日期: Tue Jun 1 23:17:33 2004
標題: 轉貼 信望愛電子報
修改: Tue Jun 1 23:30:33 2004
我(尖嘴雁)的教會目前沒有輪休制度,但是我把今年定為是自己的「安息年」
持續努力服事了六年,我在去年年底執事同工任期屆滿後,堅持不繼任,退下來
休息一年。
其實這樣的休息並不見容於一般的教會會友觀念之中,但是卻是上帝在舊約定的
原則。所以我還特別找了另外一家大教會躲起來好好的休息,呵呵! 當然我事先
與兩邊牧師都溝通過,取得了諒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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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信人: rewrew (尖嘴雁) 看板: Christian
日期: Thu Jun 3 16:39:32 2004
標題: Re: 轉貼 信望愛電子報
來源: 中山大學-美麗之島BBS WEB-BBS
修改: by rewrew on Fri Jun 4 08:41:37 2004
>> ==> rewrew (尖嘴雁) 的文章中提到:
>> 我(尖嘴雁)的教會目前沒有輪休制度,但是我把今年定為是自己的「安息年」
>> 持續努力服事了六年,我在去年年底執事同工任期屆滿後,堅持不繼任,退下來
>> 休息一年。
>> 其實這樣的休息並不見容於一般的教會會友觀念之中,
>> 但是卻是上帝在舊約定的原則。
> ==> rehoboth (火流星!復活!) 的文章中提到:
>這真的是「聖經原則」嗎?
>我覺得唐崇榮牧師的一句話講的很好──安息年是「地」要休息,而不是你不做工!
>聖經也寫得很清楚
>「安息日」是給「人」要守的,「安息年」是給「地」守的(利未記25:4)
>我不反對人休息,為了走更遠而休息一下這並沒有錯
>但我反對把「安息年」引伸為讓人休息一整年的這種看法當作「聖經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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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息日是為了讓人休息,安息年是為了讓地休息.這我想大家都同意.
安息日重點在於人,而不是在於日, 這大家也都同意.
安息日與安息年都是以六比一的比例去分配做工與休息的時間,
所以我認為這個安息日與安息年的原則是:
工作與休息的比例是六比一, 更重要的是神要人不要忘記安息.
安息年外的那六年土地要幹啥? 是的! 要耕種生產
安息日外的那六天人們要幹啥? 是的! 工作(請注意 這裡的工作不是
指做教會的事工,而是指一般的工作)
你我每天上班並享有週休二日(可不要說週休二日違反了聖經的原則) , 這樣子的
工作,你我並不會要求第七年要休息一年, 因為平時有休息了.
反觀教會服事有休息的時候嗎?若是你有,那我為你感謝上帝. 我在教會的服事是沒
有休息的。
上一篇文章的第一版我有列出我的服事表(後來怕讀者以為我在誇耀,所以後來我
修改拿掉了),固定的帶領聚會,準備講章,探訪,開會......一週整整沒有休息.連
續六年難得有幾天空閒 ,這樣六年下來不該休息一年嗎? 呵呵 很多傳道人的服事
也是沒有休息的連續好幾年,這樣六年不該休息一年嗎?
安息日是給人的 , 安息年是給地的 , 這沒錯. 我認為原則在於其比例 和安息.
工作六天的要安息一天 , 工作六年的要安息一年.
校園同工 靈糧堂 某些長老教會 以及長老教會神學院教授, 似乎都有安息年的制度
多數具規模的長老教會長執同工有輪休制度.
另外
http://www.cef.org.tw/AV/tong/54/54c.html 中提到
唐崇榮說:「安息日不是叫你什麼事情都不做,你就以為你與神一樣是很同心的,
不是的。所以我認為我的安息,不是別的傳道人的安息,安息年,一整年不做工,
我不是那種安息。我很安息,我的安息是什麼?心中的平靜、平安,這個安息是我
的安息。」
這我很贊同.
不知道你是不是引他這段話,不過這整段話的意思跟你文章所引的:
"安息年是「地」要休息,而不是你不做工!" 這句話意思有點不一樣.
前者是講他自己覺得更好的境地,後者像是在質疑別人的行為.
再補充一點:在安息日與安息年中並不是什麼事都不用做
關於安息日,耶穌有很好的教訓了.
安息年的部分,利未記25章 裡頭提到
第七年,地要守聖安息,就是向耶和華守的安息,不可耕種田地,也不可修理
葡萄園。遺落自長的莊稼不可收割;沒有修理的葡萄樹也不可摘取葡萄。這年,
地要守聖安息。地在安息年所出的,要給你和你的僕人、婢女、雇工人,並寄
居的外人當食物。這年的土產也要給你的牲畜和你地上的走獸當食物。
可見土地在安息年還是會有產出的
因此安息年和安息日並不是什麼工都不做. 就我所知多數人都利用安息年進修.
--
基督徒最大的掙扎,莫過於在知識上的欠缺:對於周遭所發生風起雲湧變幻莫測的事無法
提出一個既不簡化事物(通通撥歸撒但的作為)、又不取消其真實性(除傳福音外,別無
關懷),但仍具解說能力的理論結構,好為人提供一個安身立命,以及面對未來的指導。
.摘自「信仰的反思」梁家麟著 尖嘴雁的文章蒐集在 http://tech.fhl.net/~tj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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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信人: rewrew (尖嘴雁)
日期: Sat Jun 5 13:32:45 2004
標題: Re: 轉貼 信望愛電子報
> ==> rehoboth (火流星!復活!) 的文章中提到:
> 工作和休息的比例是不是六比一最好,這有人做過研究
> 至於傳道人沒有休息的連續好幾年,這樣六年該不該休息一年?
> 說實話,我不知道
> 我覺得那是因人而異的事
> 初代使徒們有照著安息年嗎?
> 聖經沒有提到,但從保羅的行程來看,他沒有所謂的安息年可以過
> 他也從來沒強調過這件事
初代教會認為耶穌再來很快就臨到了,所以他們甚至搬到聖殿居住,
他們不太可能會有安息年的想法。主耶穌說不定一兩個月後就要來了,
怎會去想六七年後的事?
> 我認為,在身心可以負荷的情況下,就去做。覺得需要休息,就去休息
> 但是把「六年休息一年」這種事當成「聖經原則」
> 對不起,我不同意
你可以不同意沒問題。
> > 安息日是給人的 , 安息年是給地的 , 這沒錯. 我認為原則在於其比例 和安息.
> > 工作六天的要安息一天 , 工作六年的要安息一年.
> > 校園同工 靈糧堂 某些長老教會 以及長老教會神學院教授, 似乎都有安息年的制度
> > 多數具規模的長老教會長執同工有輪休制度.
> > 另外
> > http://www.cef.org.tw/AV/tong/54/54c.html 中提到
> > 唐崇榮說:「安息日不是叫你什麼事情都不做,你就以為你與神一樣是很同心的,
> > 不是的。所以我認為我的安息,不是別的傳道人的安息,安息年,一整年不做工,
> > 我不是那種安息。我很安息,我的安息是什麼?心中的平靜、平安,這個安息是我
> > 的安息。」
> > 這我很贊同.
> > 不知道你是不是引他這段話,不過這整段話的意思跟你文章所引的:
> 不是
> > "安息年是「地」要休息,而不是你不做工!" 這句話意思有點不一樣.
> 這句話的確是他講的,我一字不改的照背,重音部分特別用引號括起來
> 這句話我聽到的時候也很震撼,所以印象特別深刻,在希伯來書哪一講我卻忘了
> 應該是在90講之後的事
我很努力去http://www.cef.org.tw/AV/tong/tongword.html 查了,
在 http://www.cef.org.tw/AV/tong/66/66c.html 看到一段
『今天教會的牧師很害羞,每個禮拜一,一定要休假一天,還有七年要度假一年,
這都是違背聖經的事情!因為你們平常工作的時間不一定比別人更長。好的傳道人
忙到透不過氣,懶惰的傳道人越懶惰越為自己找聖經辯護。你聽懂算了,聽不懂也
算了!「一整年不做工照樣拿薪水」,這不是聖經的教訓。那是「地要安息」,而
不是你不做工然後拿一整年的薪水叫作「安息年」。』
我想這大概就是你引的那一段。
請注意他責難的是拿薪水不做事。而且他說的是每週一定要有休假了,但第七年卻
還要求要拿薪水且休假(非進修)的傳道人。這樣的傳道人 我還沒碰到過。我碰
到的傳道人幾乎都是每週沒有休息,連第七年也沒得休息。
感覺你有點擴大解釋了。
> > 前者是講他自己覺得更好的境地,後者像是在質疑別人的行為.
> 他講這句話並不是在質疑別人的行為
> 我認為是他對於「想休息找聖經當藉口」的一種回應
> 休息沒有什麼錯,該休息的時候就休息。不需要特別用「安息年」來支持
他重點在於拿錢不做事,而不在於批評安息年,或是比例問題。
事實上,我若是不拿安息年出來講,沒有人會讓我休息的。我根本沒拿薪水。
對我來說這是聖經原則,可能對你來說不是。 面對你認為不是的原因,
我只能說 我認為是有人誤用了或是濫用了。換句話說是 應用的問題。
> 若是這樣,不滿六年就要休息的人是不是都是偷懶呢?
> 我想不是,因為每個人的身體不同,
> 有些人身體不好(像我)可能三、四年就需要一段長時間的休息
> 有的人主給他源源不絕的能力(像唐牧師),根本從來不過安息年
> 關於這樣枝節的討論我不太想在板面上寫
> 我只是為了「聖經原則」這四個字而發言,因為這個詞不能輕易的用出來
我同意「聖經原則」這詞要小心使用。
你可以不認為我說的聖經原則是你認為的聖經原則。 沒問題。
--
基督徒最大的掙扎,莫過於在知識上的欠缺:對於周遭所發生風起雲湧變幻莫測的事無法
提出一個既不簡化事物(通通撥歸撒但的作為)、又不取消其真實性(除傳福音外,別無
關懷),但仍具解說能力的理論結構,好為人提供一個安身立命,以及面對未來的指導。
.摘自「信仰的反思」梁家麟著 尖嘴雁的文章蒐集在 http://tech.fhl.net/~tjy
發信人: rewrew (尖嘴雁)
日期: Sun Jun 6 09:09:01 2004
標題: Re: 轉貼 信望愛電子報
> ==> rehoboth (火流星!復活!) 的文章中提到:
> > ==> rewrew (尖嘴雁) 的文章中提到:
> > 初代教會認為耶穌再來很快就臨到了,所以他們甚至搬到聖殿居住,
> > 他們不太可能會有安息年的想法。主耶穌說不定一兩個月後就要來了,
> > 怎會去想六七年後的事?
> 初代教會認為耶穌很快再臨沒錯,聖經中多次提到
> 但他們對於摩西律法也是很重視的
> 聖經中也提到初代教會關於血、割禮、安息日的爭議
> 我不認為你這個論點「怎會去想六七年後的事」是正確的
> 使徒們在世上做工的年日,沒有一個少於7年的
> 以五旬節(約主後30年)開始,到主後44年雅各殉道,彼得被囚
> 至少也有1個安息年要過,若是以使徒約翰在世的年日來算
> 至少有7個以上的安息年
> 但使徒書信對於安息這個觀念,完全沒有提到工作和休息的比例6:1這件事
> 新約談安息最多的是希伯來書,同樣的沒有提到工作與休息6:1這個觀念
新約沒再重提的觀念,並不代表舊約說過觀念的就是不對
也許沒提到的觀念 相對來說沒那樣重要
聖經沒提門徒過安息年,說不定門徒有過咧 呵呵 我在硬掰
> > 你可以不同意沒問題。
> > 我很努力去http://www.cef.org.tw/AV/tong/tongword.html 查了,
> > 在 http://www.cef.org.tw/AV/tong/66/66c.html 看到一段
> > 『今天教會的牧師很害羞,每個禮拜一,一定要休假一天,還有七年要度假一年,
> > 這都是違背聖經的事情!因為你們平常工作的時間不一定比別人更長。好的傳道人
> > 忙到透不過氣,懶惰的傳道人越懶惰越為自己找聖經辯護。你聽懂算了,聽不懂也
> > 算了!「一整年不做工照樣拿薪水」,這不是聖經的教訓。那是「地要安息」,而
> > 不是你不做工然後拿一整年的薪水叫作「安息年」。』
> > 我想這大概就是你引的那一段。
> 應該不是,66講的時候我人應該還在基督書院上課,沒辦法出校去聽
> 唐牧師大概是講了兩次
我全部查過了,有提到安息年的只有 48 54還有66講
最接近你的說法的是66講
> > 請注意他責難的是拿薪水不做事。而且他說的是每週一定要有休假了,但第七年卻
> > 還要求要拿薪水且休假(非進修)的傳道人。這樣的傳道人 我還沒碰到過。我碰
> > 到的傳道人幾乎都是每週沒有休息,連第七年也沒得休息。
> > 感覺你有點擴大解釋了。
> 我的重點只有一個
> 過安息年不是「聖經原則」
好,我也不認為所有人都過安息年是「聖經原則」
> 需要休息的時候就去休息,不需要特別拿「安息年」這個大帽子
對
> 不然有人累個半死還要等到滿了六年才能休息,有人不需要休息,滿了六年卻強制他休息
對 不適用每個人
> > 他重點在於拿錢不做事,而不在於批評安息年,或是比例問題。
> > 事實上,我若是不拿安息年出來講,沒有人會讓我休息的。我根本沒拿薪水。
> 也許這麼說很殘忍,但那是你的問題
是
> 如果沒有人肯讓你休息的話,你為何要待在這個壓榨你的教會?
這一年我離開了, 教會不都是一直都在壓榨可以做工的人嗎 ? 呵呵
> 你拿安息年出來講,或許可以換到休息
> 但當別人質疑你既然講安息年,為何不講其他舊約律法的時候你要怎麼辦?
我是講比例的問題 安息日與年都是 六比一
我講安息年就一堆人沒聽過了,他們不會來質疑我的。他們只是覺得我還是該繼續做
呵呵 到目前為止 質疑我的就你一位啦
> 你如果想休息,就勇敢直接的告訴他們「我需要休息」
> 不需要拿聖經的安息年這頂大帽子,害得別人不敢不讓你休息,免得違反「聖經原則」
還是有人要我不可以休息,他們才不管什麼聖經咧。
這個「聖經原則」 其實是牧師提出來的 我想走就走了。
> > 對我來說這是聖經原則,可能對你來說不是。 面對你認為不是的原因,
> > 我只能說 我認為是有人誤用了或是濫用了。換句話說是 應用的問題。
> 不完全是應用的問題
> 今天你說安息年是「聖經原則」
> 那麼一些身體不好,常常需要休息的人,是不是就違反了你所謂的「聖經原則」?
> 因為他們沒辦法做到六年才休息一年,很可能不到六年就要一段長時間的休息
> 請問你要怎麼為這種人「解套」?還是要根據你所謂「聖經原則」來勸他們要遵守聖經?
> 我認為你這種講法只是回到律法的老路子,把不必要的擔子加在別人身上
> 所以我很強烈的反對
好 我同意你的說法
> > 我同意「聖經原則」這詞要小心使用。
> > 你可以不認為我說的聖經原則是你認為的聖經原則。 沒問題。
> 你沒有回應我「不滿六年就要休息的人是不是都是偷懶?」這個提問
> 因為根據你提到的「聖經原則」來看
> 不滿六年就休息一年的人是違反聖經原則的,不是嗎?
> 「聖經原則」是基督徒不該打折扣的事,沒做到就是得罪上帝
> 你若是把安息年當作「聖經原則」,無疑的是在強迫人當六年勞工
> 所以我反對
嗯! 不適用每個人, 套句自己的話 真理不能用在每個人身上就不是真理
所以安息年一定要休息 不是「聖經原則」
> > 不過不可否認的,我感覺你在版上給人的態度有點 嗯!強硬。
> > 不是針對我,而是我感覺的一般狀況。 為真理堅持很好,但是偶而多點
> > 柔軟的態度更能幫助人,就如同上回我怕你把新朋友嚇走。 呵呵!
> 對於這樣的勸告
> 如果是不熟的人,我就不會多加回應,但因為我把你當朋友,所以我有一些話
> 我常常想這個問題,跟我這樣講過的人也很多
> 柔軟的態度是否「更」能幫助人?
> 說實話,我不能否認「柔和」的果效
> 箴言說柔和的舌頭可以折斷骨頭,恆常忍耐可以勸動君王
> 我只能說在可能的範圍內我盡量去做,至於能做到多少不是我能夠知道的
> 我常常覺得很奇怪,到底是我太強硬還是別人太軟?
> 我看過一些自稱是基督徒的人,他們講話柔軟是為了「得便宜諂媚人」
> 當他們換個地方發言的時候,用語就很下流了
> (像椰林風情的xxxxxx,在政治板和基督信仰板發言完全是兩種不同態度)
> 我非常痛恨,也感到非常悲哀的是,很多人寧願是非不分也一定要計較態度問題
> 換言之,你要講話讓他們順耳,他們才肯聽你的
> 我只忠心的把我信的、我知的,用我所能達到最清楚的方式講出來
> 會有什麼果效,不是我能夠管的
> 我承認我爭的事太多,所以現在我盡量少說話。不需要爭的事我盡量不去爭
> 關於態度的問題,我只能說謝謝你的關心。
> 我有注意到,也許還需要更進一步調整,如果你有感動的話,請你在禱告中紀念
呵呵 這樣不錯,像我看那個版上的 麥克徐辛苦貼出來的東西 就不用再挑他毛病了
有時你的回應讓人感到好像到了宗教版或是政治版了 呵呵 個人感覺
請參考
這次討論 我想我是被你說服了。 畢竟寫那句話時 沒有考慮太多(呵呵 不是在宗
教版政治版) 不過你既然認真討論了,我就認真的被你說服了。
在基督徒分享版 我是盡量找最大公約數。這是你我不太一樣的地方吧!
這篇我也放到我網頁上去好嗎
發信人: rehoboth (火流星!復活!)
日期: Sun Jun 6 13:32:33 2004
標題: Re: 轉貼 信望愛電子報
> ==> rewrew (尖嘴雁) 的文章中提到:
> > ==> rehoboth (火流星!復活!) 的文章中提到:
> 新約沒再重提的觀念,並不代表舊約說過觀念的就是不對
> 也許沒提到的觀念 相對來說沒那樣重要
> 聖經沒提門徒過安息年,說不定門徒有過咧 呵呵 我在硬掰
呵,別這麼說
我不否認門徒有過安息年的可能性
只是不知道他們是怎麼過的
保羅自己說「所以,不拘在飲食上,或節期、月朔、安息日都不可讓人論斷你們」
(歌羅西書2:16)
以保羅這麼一個以身作則的人,做到「不可讓人論斷」
很可惜的是聖經上沒有記載保羅怎麼過安息年的
> > 應該不是,66講的時候我人應該還在基督書院上課,沒辦法出校去聽
> > 唐牧師大概是講了兩次
> 我全部查過了,有提到安息年的只有 48 54還有66講
> 最接近你的說法的是66講
嗯,我是滿相信自己的記憶啦。校園網站的文字稿記錄只到116講
而希伯來書講座總共有130講,如果你把已經有的文字紀錄都查過的話
那麼可能是在116講之後還有再提一次
66講的時候我應該人在基督書院上學,不可能在禮拜三請假外出聽唐牧師講座
除非那個時候是寒暑假
> > 如果沒有人肯讓你休息的話,你為何要待在這個壓榨你的教會?
> 這一年我離開了, 教會不都是一直都在壓榨可以做工的人嗎 ? 呵呵
講到這個就令人很欷噓
這種惡性循環若是持續下去,只會把可以做工的人壓垮,讓有心做工的人冷淡
> > 你拿安息年出來講,或許可以換到休息
> > 但當別人質疑你既然講安息年,為何不講其他舊約律法的時候你要怎麼辦?
> 我是講比例的問題 安息日與年都是 六比一
> 我講安息年就一堆人沒聽過了,他們不會來質疑我的。
> 他們只是覺得我還是該繼續做
> 呵呵 到目前為止 質疑我的就你一位啦
這也是我用信件討論的原因
安息年是很少人去注意的議題
關於「比例」,六比一可能是對人最好的
但一些人神給他們有特別的託付、特別的能力,可以一直不停的做工
> > 你如果想休息,就勇敢直接的告訴他們「我需要休息」
> > 不需要拿聖經的安息年這頂大帽子,害得別人不敢不讓你休息,免得違反「聖經原則」
> 還是有人要我不可以休息,他們才不管什麼聖經咧。
> 這個「聖經原則」 其實是牧師提出來的 我想走就走了。
這也是我擔心的一件事
牧師提到安息年這個「聖經原則」,一樣會有我提到的問題
> > 對於這樣的勸告
> > 如果是不熟的人,我就不會多加回應,但因為我把你當朋友,所以我有一些話
> > 我常常想這個問題,跟我這樣講過的人也很多
> > 柔軟的態度是否「更」能幫助人?
> > 說實話,我不能否認「柔和」的果效
> > 箴言說柔和的舌頭可以折斷骨頭,恆常忍耐可以勸動君王
> > 我只能說在可能的範圍內我盡量去做,至於能做到多少不是我能夠知道的
> > 我常常覺得很奇怪,到底是我太強硬還是別人太軟?
> > 我看過一些自稱是基督徒的人,他們講話柔軟是為了「得便宜諂媚人」
> > 當他們換個地方發言的時候,用語就很下流了
> > (像椰林風情的indtai,在政治板和基督信仰板發言完全是兩種不同態度)
> > 我非常痛恨,也感到非常悲哀的是,很多人寧願是非不分也一定要計較態度問題
> > 換言之,你要講話讓他們順耳,他們才肯聽你的
> > 我只忠心的把我信的、我知的,用我所能達到最清楚的方式講出來
> > 會有什麼果效,不是我能夠管的
> > 我承認我爭的事太多,所以現在我盡量少說話。不需要爭的事我盡量不去爭
> > 關於態度的問題,我只能說謝謝你的關心。
> > 我有注意到,也許還需要更進一步調整,如果你有感動的話,請你在禱告中紀念
> 呵呵 這樣不錯,像我看那個版上的 麥克徐辛苦貼出來的東西 就不用再挑他毛病了
我有想過這件事
麥克徐貼出來的東西,要不要挑他的毛病
很多事如果就這麼讓它溜過的話,造成的副作用往往蓋過正作用
(對於副作用和正作用之間的事,這也是受唐牧師的影響)
麥克貼出來的東西,我頂多也只能挑「引用經文不當」這個毛病
而這就是要注意的事
因為已經有太多人為了一己之私而拿經文支持自己了
如果我們不注意這件事而去對初信者分享
那是在做不好的示範
> 這次討論 我想我是被你說服了。 畢竟寫那句話時 沒有考慮太多(呵呵 不是在宗
> 教版政治版) 不過你既然認真討論了,我就認真的被你說服了。
> 在基督徒分享版 我是盡量找最大公約數。這是你我不太一樣的地方吧!
> 這篇我也放到我網頁上去好嗎
別客氣,請盡量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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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督徒最大的掙扎,莫過於在知識上的欠缺:對於周遭所發生風起雲湧變幻莫測的事無法
提出一個既不簡化事物(通通撥歸撒但的作為)、又不取消其真實性(除傳福音外,別無
關懷),但仍具解說能力的理論結構,好為人提供一個安身立命,以及面對未來的指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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