舊約裡頭的「剪除」是什麼意思?        尖嘴雁 2005-09-23

 

有網友問到「剪除」的意思,並指出

「從利未記中的"剪除"來看,應該是不屬於"人手"執行的範圍。
如,有說到經期中行房的,兩人必要被"剪除"。
但這看起來是不太可能的,因為"行房"是兩人私下進行的,
怎麼看都不會有第三者來告發的可能性。
那"當事者"更不可能會自己去告自己,必竟是"兩人"都要面對。」

 

舊約裡頭「剪除」有好幾個原文,

我猜你說的應該是這一個 http://bible.fhl.net/new/s.php?N=1&k=03772

03772 karath {kaw-rath'}


經期中行房 利未記 20:18, 18:19有提到


我認為利未記中之所以會提到這許多許多的「剪除」,(特別是18和20章)是因為

以色列人附近的異族民族常常把違反自然的、逆倫的、不正常的性關係當成是正常,

所以上帝透過律法書來嚴格禁止以色列人行這樣的事。這是上帝要求神的選民在人

際關係與行為舉止上,過符合神選民身份的神聖生活,而要與迦南異族人有分別。


在利未記的18章以後,「我是耶和華(...你們的神)」出現了好幾十次。強調上帝

的選民該聽上帝的命令。而18章也提到好幾次不要效法外邦人......。


我剛剛稍稍解釋一下了這邊的背景。至於「剪除」是不是比較重?是不是由人手執

行的?我覺得干犯上帝的命令的都很重。而人手如何實際地執行呢?我不知道,但是

我知道沒有人能守全律法的,



猶太人有妥拉 Torah(摩西五經)、米士拿 Mishnah(舊約律法書的註解)、革馬拉

Gemara (拉比的註釋) 等等律法要遵守。(米士拿 與 革馬拉合稱為 他勒目

Talmud)。總共是613條律法,其中248條叫做 mandatory commandments是必須要作的;

另外365條 叫做 prohibitions 是禁止去作的。



還好有「因信稱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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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督徒最大的掙扎,莫過於在知識上的欠缺:對於周遭所發生風起雲湧變幻莫測的事無法
提出一個既不簡化事物(通通撥歸撒但的作為)、又不取消其真實性(除傳福音外,別無
關懷),但仍具解說能力的理論結構,好為人提供一個安身立命,以及面對未來的指導。
.摘自「信仰的反思」梁家麟著 尖嘴雁的文章蒐集在 http://tjy.fhl.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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