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網友問到
聖經中提到男尊女卑的部分 為什麼都沒有再修正呢?
嗯!我想,我並不認為聖經是倡導男尊女卑始作俑者,起初神創造人的時候並
非如此的。
當然創造男女是有分別的,而且有被創造的先後次序(男人先於女人,這次序
是上帝定的)但是夫妻是站在同等地位共同生活。
創世記二章18節:「耶和華 神說:「那人獨居不好,我要為他造一個配偶幫助
他。」
這邊提到上帝造女人是要成為男人「相配的幫手」。和合本是翻成「造一個配偶
幫助他」,現代中文譯本翻成「合適的伴侶來幫助他」,新譯本翻成「造個和他
相配的幫手」。林盈沼傳道查過希伯來文「幫助」的原意,是「平行的互補」的
意思,(沒有當奴隸苦苦成全那樣的意思。)所以男女被造時,地位是相等的。
保羅在哥林多前書第七章一開始論到夫妻關係時,我倒覺得很男女平等,但是對
當時的人來說,這個可能太「勁爆」了。
的確,聖經裡頭很多東西包含了當時的時代背景(語言、文化、風俗、地理......)
那為什麼上帝不修正聖經裡頭某一些不合現代的東西呢?我並不知道。
但是我們解釋聖經的確要去瞭解時代背景,否則硬要把某些原則直接應用在現代,
不去管他時空背景的因素的話,會很慘。
若是聖經中很多不合時代的東西都要修正的話,那真的很麻煩,可能每個時代要有
先知再次把上帝針對每個時代文化背景的話,寫成當時最流行的語言,可能要針對
每個時代文化有每個時代文化的聖經。那聖經會多得不得了喔,而且每一本都不一
樣。
但是基督徒相信上帝的啟示已經全部都在這一本聖經上頭啦,沒再有可以跟這一本
聖經同等地位的新啟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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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督徒最大的掙扎,莫過於在知識上的欠缺:對於周遭所發生風起雲湧變幻莫測的事無法
提出一個既不簡化事物(通通撥歸撒但的作為)、又不取消其真實性(除傳福音外,別無
關懷),但仍具解說能力的理論結構,好為人提供一個安身立命,以及面對未來的指導。
.摘自「信仰的反思」梁家麟著 http://tjy.fhl.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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