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人: rewrew (尖嘴雁) 看板: Christian

日期: Fri Aug 1 23:25:52 2003

標題: 信與不信不能同負一軛?

修改: Fri Aug 1 23:30:23 2003

我2001年12月貼過一次

2002年六月 又貼一次

2003年八月 再貼一次

 

 

其實歌林多後書六章14節「你們和不信的原不相配,不要同負一軛」

「很難」解釋成不能與非基督徒結婚。

 

當然你可能聽過太多人把這段聖經解釋成不可跟非基督徒結婚,我要說這樣的解經

太不注重上下文了。

 

請看 經文林後六章14-18

你們和不信的原不相配,不要同負一軛。義和不義有甚麼相交呢?

光明和黑暗有甚麼相通呢?基督和彼列〔彼列就是撒但的別名〕有甚麼相和呢?

信主的和不信主的有甚麼相干呢? 神的殿和偶像有甚麼相同呢?

因為我們是永生 神的殿,就如 神曾說:我要在他們中間居住,

在他們中間來往;我要作他們的 神;他們要作我的子民。

又說:你們務要從他們中間出來,與他們分別;不要沾不潔淨的物,

我就收納你們。我要作你們的父;你們要作我的兒女。這是全能的主說的。

 

若是要解釋14節的「不要同負一軛」,我們寧可把他解釋成工作上的伙伴,強過

解釋成為夫妻。

 

「原不相配」更不是用來解釋成男女夫妻配對,我手上好幾個翻譯本

根本就沒這句,還有幾個翻譯本是翻成「與人共事」。

單就十四節來討論

 

新標點合和本「你們和不信的原不相配,不要同負一軛。義和不義

有甚麼相交呢?光明和黑暗有甚麼相通呢?」

 

現代中文譯本:「不要跟不信的人共事;他們跟你們是不能同負一軛的。

正和邪怎能合作呢?光明和黑暗怎能共存呢?」

 

當代聖經:「你們不可和不信主的人密切連繫,共同進退。正義和不

義有甚麼合作的可能呢?光明和黑暗怎能共存呢?」

 

新譯本:「你們和不信的人不可共負一軛,義和不法有甚麼相同呢?光

明和黑暗怎能相通呢?」

 

呂振中譯本:「別跟不信者異類同軛相配偶了:義和不法怎能合夥呢?

光對暗有甚麼團契呢?」

KJV:「Be ye not unequally yoked together with unbelievers:

for what fellowship hath righteousness with unrighteousness?

and what communion hath light with darkness」

RSV:「Do not be mismated with unbelievers. For what partnership

have righteousness and iniquity? Or what fellowship has

lightwith darkness?」

NIV:「Do not be yoked together with unbelievers. For what do

righteousness and wickedness have in common? Or what

fellowship can light have with darkness?」

NASB:「Do not be bound together with unbelievers; for what

partnership have righteousness and lawlessness, or

what fellowship has light with darkness?」

 

除了呂振中譯本外 其餘都沒有婚姻、男女配對的意思。

 

「同負一軛」是用來比喻一同工作的。14節意思是說:不要跟不義的人一起做不好的事。

 

 

請注意看上下文,這一段的聖經重點是在說基督徒要跟未信之人有分別,要從不義、

黑暗、撒旦的權勢、不信、偶像、不潔淨、、、、中分別出來。不是在講婚姻關係。

相關的婚姻問題保羅在哥林多前書第七章 ,有詳細的提到,請自己參閱。不過林前第七章

保羅沒有提到是不是可以跟未信主者結婚。(只提到婚後才信主的人,該如何對待未信主

的另一半) 。

=============================================================================

雖然如此,我還是勸各位要好好的在基督徒中找對象。畢竟信仰若是占你生命中的很大一

部份,你卻無法把這樣的東西與你最親密的人分享,那會是很痛苦的。 另外我看過的例子:

若是與未信者結婚,婚後八九成會跟著離開教會。 真正堅忍下來的,繼續待在教會

的很少,能把未信的另一半帶信主的 更少,何況要付上多少的代價呢? 勸大家還是偷點懶,

找相同信仰的人嫁娶的好。

 

 

但是,教會裡頭的弟兄,量不多,實在比姊妹少很多。所以弟兄們呀,為了教會裡

頭未婚姊妹的終身幸福緣故,請多努力傳福音給男生。

 

因為教會裡弟兄們本來就是量不多了,若是弟兄還跟不同信仰的女孩結婚;

某位牧長說:「這樣的弟兄 ,他對不起整個教會。」

 

嗯! 太嚴肅了,呵呵 好像一下子罵到好多人。還好 不是我說的,我只是引用

某牧長的話。 呵呵!

 

我看過的例子有是未信主的丈夫婚前婚後都不阻撓妻子上教會的,若是真能溝通好

可能也還好,不過很不多。

我的親友裡頭就有丈夫婚前陪她上教會,婚後阻止妻子、小孩上教會

的。對於信仰的態度若是你連自己都覺得不太能堅持了,你還能相信婚前婚後可

能會改變的人(你的另一半)嗎?

 

不過你若是像陳韻琳姊姊,那樣的深信上帝會讓他的男友林盈沼

成為基督徒(兩位後來成為夫妻、一起成為校園同工),那倒是可以撩落去(台語)

 

 

基督徒比例百分之二點多,固定上教會的人佔全國人口的百分之一。

難嗎? 不難嗎?!

 

我只是把所有我看到的擺出來,抉擇的人是你。

 

希望這文章不是給你重擔,這也不是我的本意。

 

 

--

基督徒最大的掙扎,莫過於在知識上的欠缺:對於周遭所發生風起雲湧變幻莫測的事

無法提出一個既不簡化事物(通通撥歸撒但的作為)、又不取消其真實性(除傳福音

外,別無關懷),但仍具解說能力的理論結構,好為人提供一個安身立命,以及面對

未來的指導。........摘自「信仰的反思」梁家麟著

婚姻愛情

尖嘴雁的文章 http://tjy.fhl.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