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信人: rewrew (尖嘴雁) 看板: Christian
日期: Sat May 29 23:09:56 2004
標題: Re: 有沒有人知道立約的意思?

你好,

先來談談立約的問題:其實基督教中,「約」的觀念很重要,你看聖經

就分為「舊約」和「新約」,都是「約」。


中文聖經上「立約」這個字出現過85次,其中舊約佔了絕大部分。

其中有人與人的約,也有神與人的約。新約出現三次都是神與人的約。


第一個跟上帝立約的人是挪亞,而主動立約者是上帝(創六18)

洪水後上帝又主動跟人以及一切的生物立約,還有虹當成立約的記號(創九)。


再來就是很有名的,上帝主動與亞伯拉罕立的約(創十五18)(創十七)


約的內容我大概寫一下:

立約兩方:上帝 、亞伯拉罕


上帝該做的事:

17:5 從此以後,你的名不再叫亞伯蘭,要叫亞伯拉罕,因為我已立你作多國的父。 

17:6 我必使你的後裔極其繁多;國度從你而立,君王從你而出。

17:7 我要與你並你世世代代的後裔堅立我的約,作永遠的約,是要作你和你後裔的神。

17:8 我要將你現在寄居的地,就是迦南全地,賜給你和你的後裔永遠為業,我也必

作他們的神。

17:9 神又對亞伯拉罕說:你和你的後裔必世世代代遵守我的約。 



亞伯拉罕和其後裔該做的事:當在上帝面前作完全人(17:1),後裔必世世代代

遵守神的約。 換句話說就是要把神當神看。


立約的證據:割禮 (17:11)


看到沒,上帝主動跟人立約,而上帝要做的事比人多很多,人要做的事並不多,

但是總是人先毀約......。


後來上帝又主動透過摩西與以色列人立約(出二四8)

一樣的總是人先毀約......。



楊腓力寫道「在摩西上西乃山之後,神以嚴厲的規條「公平」的賞罰人,親自寫下

律法給摩西頒佈,給百姓遵守。約書亞記與士師記中我們可發現,在短短的五十年內

以色列已經變成了無秩序狀態,儘管與神立約有很多正面的好處,但以色列人卻無法

做到順服來領受這些好處。 新約的作者認為舊約的目的是顯明人無法完成與神所立

的舊約,神於是就另立了一個建立在赦免和恩典上的約。」



後來 新約就來了:一樣的是上帝主動與人立約。

馬太二六:28 因為這是我立約的血,為多人流出來,使罪得赦。

人們透過「相信」,靠著耶穌的血得以與神和好當神的子民。這是新約。



再來談談你的狀況。

我想每個人在任何時期都會在上帝面前立志要如何如何,甚至於你我成為基督徒

時也是跟上帝立約。 但是就如楊腓力說的,人無法堅守與神所立之約。

我們常常會跌倒、低沈、甚至於要懷疑神的存在......。我們也深知道這樣是不對的。



保羅也有這深深的嘆息:羅馬書七章他說

我也知道在我裏頭,就是我肉體之中,沒有良善。因為,立志為善由得我,
只是行出來由不得我。故此,我所願意的善,我反不做;我所不願意的惡,我倒去做。
若我去做所不願意做的,就不是我做的,乃是住在我裏頭的罪做的。
我覺得有個律,就是我願意為善的時候,便有惡與我同在。 
因為按著我裏面的意思(原文是人),我是喜歡神的律;
但我覺得肢體中另有個律和我心中的律交戰,把我擄去,叫我附從那肢體中
犯罪的律。 

我真是苦啊!誰能救我脫離這取死的身體呢? 

他的方法是:羅馬書七25

「感謝神,靠著我們的主耶穌基督就能脫離了。」


是的,我們都會毀約,都會跌倒,但是誠如接下來的羅馬書八:1 所言

如今,那些在基督耶穌裏的就不定罪了。
因為賜生命聖靈的律,在基督耶穌裏釋放了我,使我脫離罪和死的律了。 


新的約中,只要我們一直在基督耶穌裡,就不會被定罪了。人就是會犯罪

但是我們有耶穌可以靠著悔改認罪。



請不要自己控告自己或是讓撒但控告自己,請不要活的很難過 因為

羅馬書八 31-39

既是這樣,還有甚麼說的呢? 神若幫助我們,誰能敵擋我們呢? 
神既不愛惜自己的兒子,為我們眾人捨了,豈不也把萬物和他一同
白白地賜給我們嗎?誰能控告 神所揀選的
人呢?有 神稱他們為義了。

誰能定他們的罪呢?有基督耶穌已經死了,而且從死裏復活,現今
在 神的右邊,也替我們祈求

誰能使我們與基督的愛隔絕呢?難道是患難嗎?是困苦嗎?是逼迫嗎?
是飢餓嗎?是赤身露體嗎?
是危險嗎?是刀劍嗎?..........

然而,靠著愛我們的主,在這一切的事上已經得勝有餘了。因為我
深信無論是死,是生,是天使,?

是掌權的,是有能的,是現在的事,是將來的事,是高處的,是低處的,
是別的受造之物,都不能叫我們與 神的愛隔絕;這愛是在我們的主基督耶穌裏的。






> ==> chinga (平安) 的文章中提到:
> 前幾天晚上,
> 我因為突然為自己的罪傷痛,
> 就跟耶穌說:「我要跟你立約,立約的內容是我要一直持續變好。」
> 但是我不確定這樣算不算立約



> 而且我在立約之後
> 行為也沒有馬上好轉
> 還是很貪戀世上的享樂

大家都一樣,沒有人會一步登天,大家的生命都是慢慢改變,靠著神的愛

> 不過我問我的輔導
> 他說這樣就算是立約了,
> 而且神自己就是見證人,
> 而且這約我要堅定
> 因為到審判的時候
> 耶穌會審問我這件事
> 請問真的是這樣子嗎?

我認識的上帝不會這樣嚴肅,他是愛我們的天父,他也知道我達不到

但是他看重我的心。 審判時,我確定我是基督徒,我靠耶穌的寶血洗淨我的罪

我也很努力要靠耶穌靠神的愛要向善,這就夠了。

不用讓我們自己的軟弱或是撒但來控告我們自己,造成我們遠離神。

> 其實我也沒有後悔自己輕率的立約
> 只是要每天一直持續往聖潔的路上走
> 真的好難好難阿~

是呀! 保羅也說難。但是如前面所言,要靠著主耶穌喔!大家一起加油!

> 而且我是不是在立約的時候
> 應該改口說:請耶穌幫助我每天越來越好。

這也很好呀!這樣很好。沒問題的。

> 這樣子才不會被控告

嗯! 不要讓自己的軟弱控告自己,而落的更軟弱或是跌倒。要記得依靠上帝依靠耶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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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督徒最大的掙扎,莫過於在知識上的欠缺:對於周遭所發生風起雲湧變幻莫測的事無法
提出一個既不簡化事物(通通撥歸撒但的作為)、又不取消其真實性(除傳福音外,別無
關懷),但仍具解說能力的理論結構,好為人提供一個安身立命,以及面對未來的指導。
.摘自「信仰的反思」梁家麟著 尖嘴雁的文章蒐集在 http://tech.fhl.net/~tjy

尖嘴雁的文章 http://tjy.fhl.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