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信人: rewrew (尖嘴雁) 看板: Christian
日期: Thu Jul 22 13:24:03 2004
標題: Re: 基督信仰救贖論導論
來源: 中山大學-美麗之島BBS WEB-BBS
修改: by rewrew on Thu Jul 22 14:14:08 2004
> ==> high (我的世界一片空白) 的文章中提到:
> 預定論:
> i.假設rewrew是 神預定一定會得救的人,那我們為什麼要傳福音給他呢?
> 浪費口才和能力,反正他一定會得救,所以上帝自己救他吧∼
> 【i.@
> ii.假設luciferous是 神預定一定不會得救的人,那我們為什麼要傳福音給他呢?
> 浪費口才和能力,反正他一定不會得救,我們傳給他,真是害他丫
> 因為他若沒有聽過福音,他可能因為自己的好行為有得救的機會.
> 凡是聽過福音,不接受的就得被判下火湖
>
> iii.我的看法是上帝並沒有預定誰會得救不得救?
> 我再一次強調上帝不會錯,錯的是解經的神學家∼
>
其餘恕刪.
關於預定論及救贖論 我寫過一些文章,
請至 http://tjy.fhl.net/ 上頭 [推薦文章] 中有
兩篇文章請參考
1.都豫定好了,我為什麼還要傳福音?
or http://tjy.fhl.net/2002-10-04.htm
2.悔改先還是得救先?人不相信上帝也沒輒?
or http://tjy.fhl.net/2004-06-18-2.htm
這個論點(不要傳福音給神預定不會得救的人,因為傳給他可能是害他.他若
是沒聽過福音,他可能因為自己的好行為有得救的機會.但是凡是聽過福音
,不接受的就得被判下火湖)很有趣,卻是錯誤的.
首先,我們現時無法得知哪個人會得救,哪個人不會得救.
第二,這種說法誤解羅馬書第二章12節的意思了
和合本是[凡沒有律法犯了罪的,也必不按律法滅亡]
KJV卻是
For as many as have sinned without law shall also perish
without law.
(NIV與其他翻譯本也是一樣的意思,我目前不在家手頭上沒有NIV或是
其他翻譯本的文字.)
意思是沒有律法犯了罪的,一樣滅亡只是不按律法滅亡(是按自己的良心
受審).
請注意 : 是 [一樣滅亡] , 而不是 [不滅亡]
(當然依照下文14-15節的原則,若是可以完全不違反自己的良心,應該可
以得救. 只是誰能做到呢?)
二章14-15節
沒有律法的外邦人若順著本性行律法上的事,他們雖然沒有律法,自己
就是自己的律法。 這是顯出律法的功用刻在他們心�堙A他們是非之心同
作見證,並且他們的思念互相較量,或以為是,或以為非。
所以,[沒聽過福音,人們還可能有好行為能靠著得救. 我們傳福音給他,
可能他不信,反而根本不能得救] 這個想法與預定論無關(因為我們現時
無從知道他會不會相信),而是偏差的解經帶來的謬誤觀念.
預定論帶來正確的積極的負責的觀念該是:[因為我不知道誰會得救,所以
我要拼命的傳,免的有遺漏了,讓他在得救前多受很多苦.]
而不該是這種錯誤的消極的不負責任的觀念:[因為我不知道誰會得救,反
正預定得救的人一定會得救,管他的.福音不用傳啦]
關於預定論
幾本書可以參考
基督教豫定論 基督教改革宗翻譯社出版 Dr.Loraine Boettner著 趙中輝翻譯
認識預定論 校園出版社 史鮑爾著 黃吳期新 郭瑞英譯
書讀多一點,姿態放低一點. 博觀而約取,厚積而博發, 一直是我追求的目標.
基督徒最大的掙扎,莫過於在知識上的欠缺:對於周遭所發生風起雲湧變幻莫測的事無法
提出一個既不簡化事物(通通撥歸撒但的作為)、又不取消其真實性(除傳福音外,別無
關懷),但仍具解說能力的理論結構,好為人提供一個安身立命,以及面對未來的指導。
..摘自「信仰的反思」梁家麟著 尖嘴雁的文章蒐集在 http://tjy.fhl.net/
回尖嘴雁的文章 http://tjy.fhl.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