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的注意事項                            尖嘴雁  2015-05-15

 

好早之前就有人要我寫寫離婚的SOP,突然想到,來寫一下注意事項好了。

沒有人結婚是為了要離婚,但是若是已經到某種狀態(基督徒請自己看
聖經寫的條件),或許考慮離婚是種選擇次壞、脫離那最壞的狀況。

 

1.不管怎樣,離婚總是違背了在上帝之前的誓約,該認罪就好好認罪。
 

2.讓小孩目睹父母吵架打架,對小孩來說是很殘忍的、會影響他一輩子
的事,吵架請該避開小孩,就算會讓他們聽到也不好。
 

3.該跟小孩道歉就好好道歉。你永遠不會知道小孩有多希望有個完整的家
,除非你自己是離婚家庭的小孩。


4.既然要分開了,一切就要以小孩的最大利益為考量,不要認為爭取到了
小孩的監護權就是贏。不要去問小孩「你要跟誰」,讓小孩作這種選擇太
殘忍。
 

5.分開之後不要在小孩面前說對方的壞話。你會痛是因為對方在你心目中
有舉足輕重的關係,對方在小孩心中也是如此呀,小孩可以承受你的痛?


6.監護權的一方不要阻止對方的探視。一切以小孩的最大利益為考量。


7.離婚之後,大概兩個月內會痛不欲生,半年稍稍恢復,一年應該就差不
多。不過每個人需要的時間不一。多走出去,不要孤單一個人在家會比較好。


8.剛離婚千萬不要急著交異性朋友,容易有移情作用,會越弄越糟。雖然
你可能很想用交異性朋友來報復、或是肯定自己。等待沈澱吧。


9.坊間有很多關於離婚的書,真的考慮離婚的話,可以買幾本來看看呀,
我就弄了四五本來看過。

書單如下


結婚離婚再婚,唐佑之,中華浸信會出版社
戀人還是朋友分手療傷手冊,諾曼萊特,宇宙光
離婚,黃麗彰,文藝
堅韌的愛,詹姆斯道森,大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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