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信人: rewrew (尖嘴雁) 看板: Christian
日期: Sat Jul 17 15:23:15 2004
標題: 信經
修改: Sat Jul 17 15:25:45 2004

昨天花了三個小時寫 「次經」與「偽經」

今天又花了兩個半小時寫「信經」,寫的我頭昏眼花,眼冒金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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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經




一、什麼是信經



「信經」在英文是creed,它是源自拉丁文的Credo,就是「我信」的意思。信經中最

常出現的字就是「我信」,使徒信經中每節都是以「我信」來開頭的。因此信經是一

種信仰告白,也就是宣稱「我信的是什麼」。楊牧谷把信經定義為:「用公式詞的的

形式,精簡又全備地把基督教信仰的規模勾畫出來,以做為個人及群體的總信用。」




二、信經的形成過程



為什麼會有信經的展生呢?一開始基督教作家就寫了一些簡短的信仰條文,用在洗禮

、聖餐的禱告、還有驅鬼的儀式中。其中在受洗前都會有簡單的宣信(類似長老會現

今的「問道理」),例如「你信耶穌是主嗎?」「我信耶穌是主!」。

到了西元170-235希波律陀時代,信經大概包括了對洗禮者問的三個問題:

1.「你信上帝全能的父嗎?」

2.「你信基督耶穌乃上帝之子,由聖靈與童女馬利亞所生,在本丟彼拉多手下被釘在

十字架上,第三天他從死裡復活,升到了天上,坐在父的右邊,從那裡他將要再來

,審判活人死人嗎?」

3.「你信聖靈、聖教會、肉身復活嗎?」


這些已稍具使徒信經的雛形。後來為了對抗諾斯底主義等等異端,對這些問句不時又

增加了幾句。而問話式的句子又逐漸演變成直述句,以「我信」為開頭。到了尼西亞

會議時(西元325年)用信經來定正統的標準,後來許多對抗議異端的會議都有訂出

信經來。


最早的信經是我們很熟的使徒信經(Apostles' Creed),它是到了西元400年左右

慢慢演變成今天的形式。而最後的措辭確定卻是到了西元第七世紀才獲得證實。它

並不是使徒所定,用這名稱是因為它綜合了使徒的教導,用來駁斥異端諾斯底與孟

他努主義。如今多數教會採用使徒信經,讓每個信徒背誦,清楚知道基督教的信仰

真義。





三、信經的編定的原因


1.使徒時代教會的講道,常常會重複一些重要的內容,這些重要的內容慢慢變成

教會共同遵守的信仰要件

2.基督教會剛剛成立,需要一些編定好的崇拜禮文(宣誓信仰、詩歌、禱告等等)

作為公共崇拜之用,特別是洗禮、聖餐時。這些崇拜禮文慢慢形成了信經的要點。

3.到了大逼迫以及異端流行的年代,信仰宣示更有以下作用:教導、安慰、鼓勵

、分辨。

4.初代教會對於受洗之前需要有一套「信仰的教導與回應」,用來預備受洗,因此

信條的編定就很重要。

5.為了顯示異端的錯誤。一方面教會定下信仰的標準讓大家可循,一方面也是顯

示出異端的錯誤,讓教會與異端有分別。



四、信經的種類與歷史


1.使徒信經(Apostles' Creed)是最早的信經,也是最精簡的。

2.尼西亞信經(Nicene Creed)。 西元325年五月在尼西亞召開第一次大公會議,

其中[亞他那修]與[亞流]兩人爭辯「聖子基督是否與聖父完全一樣,具有神性?」

結果是 亞流派被打為異端。尼西亞信經就產生了。

從此教會宣信:「耶穌基督,聖而神者,為父所生,並非被造,與父同質。」

如此教會宣告的最基本的信條「基督具有完全的神性、聖子與聖父同質。」 

尼西亞信經是最早寫成文字的信經。它一直為希臘正教、羅馬天主教以及更正教

的基本信仰。


西元381年在君士坦丁堡開了第二次大公會議,除了確認「尼西亞信經」之外,更

宣告了「聖靈具有神性」的信仰。



3.迦克墩信經(Chalcedonian Creed)。

西元451年教會為了對抗多個異端,在迦克墩召開了第四次大公會議。(第三次大公

會議是在以弗所舉行)這次會議訂定了迦克墩信經,除了再度肯定基督有完全的神

性之外,又承認「基督有完全的人性」。


教會宣信:「基督只有一個位格,但是兼具神、人二性」,而這二性是「不相混

、不交換、不分割、不相離」的。


這個信經也是希臘正教、羅馬天主教、以及後來的更正教,自古至今所接受的信仰

宣告。


4.亞他那修信經(Athanasian Creed)

據說此信經是根據以前的信經與奧古斯丁的三位一體論寫成的。

最早是出現在第五世紀,而比較完整的形式要到第九世紀,那時候大家都宣稱作者

是亞他那修。但是依照時間看來是不太對的,亞他那修西元325年就去參加尼西亞

會議了,奧古斯丁則在西元354年才出生。第十七世紀時,羅馬天主教學者Voss認

為此信經非出自亞他那修之手,他認為亞他那修定是以希臘文著作,但此信經卻

在拉丁教會中流傳,可見原作必是以拉丁文寫成,一定不是亞他那修所寫,而且

文中都沒有使用亞他那修最為強調的「本體相同」(Homoousia)一詞。因此目前

我們無從得知作者是誰。 

亞他那修信經是第一個陳述三位一體教義的信經,也是 最好的一個。 


它是四個信經中最長的,有44條,把最先四個大公會議所決定的教義,做了精確

、清楚的摘錄,第一部份是三位一體的教義。第二部分是基督論。馬丁路德認為

它是自使徒以來最傑出的成就。






五、信經與異端


在此筆者無意定義誰是異端,但是有幾項大家可以注意到的:

後來的改教運動(更正教脫離羅馬天主教)雖然把西方的教會給分裂了,但是卻未

曾拒絕這些信經,也未曾修改這些信經。而一般所謂異端,大概都跟這些信經部分

相抵觸。而信經一開始有一功能就是用來分辨異端的。



看看歷史上的數種信經,你會發現兩件事情:

1.越晚出現的信經越長。因為要辯駁的異端每時期都不一樣,需要有新的條文來反

駁異端。

2.信經最多宣信的條文是在「聖子」身上。因為大部分的異端都是因為對耶穌基督

的身份、特性(人性與神性)解釋與其他正統不同而歧異。




參考資料:

歷史的軌跡 兩千年教會史 校園出版 祁伯爾著 李林靜芝翻譯
基督教會史 基督教文藝出版社 華爾克 東南亞神學院協會主編 
使徒信經新釋 校園出版社 楊牧谷
http://www.chinachristianbooks.org/new/CreedsConfessions/hist_big5.html
http://ccn.fhl.net/doctrine/creed2.htm
http://abraham.fhl.net/Theology/History/Doctrine_History/Creed/Athanasian_Creed.html


補充資料:幾種信經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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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徒信經 (Apostles' Creed)

我信上帝,全能的父, 創造天地的主。 
我信耶穌基督,上帝的獨生子,我們的主﹔ 
因著聖靈感孕,從童貞女馬利亞所生﹔ 
在本丟彼拉多手下受難,被釘於十字架,受死,埋葬﹔ 
降在陰間﹔第三天從死人中復活﹔ 
升天,坐在全能父上帝的右邊﹔ 
將來必從那裡降臨,審判活人死人。 
我信聖靈﹔ 
我信聖而公之教會﹔我信聖徒相通﹔ 
我信罪得赦免, 
我信身體復活﹔ 
我信永生。阿們!



尼西亞信經 (The Nicene Creed ) 

我信獨一上帝,全能的父,是創造天地和有形無形之萬物的。 
我信主耶穌基督,上帝的獨生子,在萬世以先為父所生,出於上帝而為上帝,出於
光而為光,出於真神而為真神,被生而非受造,與父一性;萬物都藉著他受造;為
救我們世人從天降臨,因聖靈從童女馬利亞成了肉身而為人;又在本丟彼拉多手下
為我們釘在十字架 上,受害,葬埋;照聖經的話第三天復活;升天,坐在父的右邊
; 將來必從威榮中降臨,審判活人、死人;他的國度永無窮盡。 
我信賜生命的主聖靈,從父、子而出,與父、子同樣受尊敬,受榮 耀;他曾藉著眾
先知說話。我信使徒所立的獨一聖而公的教會。我 承認為赦罪所立的獨一聖洗。我
望死人復活和來世的永生。阿門。



迦克墩信經(Chalcedonian Creed)

我們追隨聖教父,一致教導人承認一位聖子,我們的主耶穌基督,有完全的神
性也有完全的人性,他是真神也是真人,有理性的靈魂與身體。按神性來說是與父
同質,按人性來說是與我們同質,在凡事上像我們一樣,但沒有罪。按神性說,他
在諸世代以前為父所生,按人性說,在末世是由童貞女馬利亞(神之母),為我們及
我們的得救而生,也就是這位基督、聖子、主、獨生的兒子,被認為有兩性,不混
淆、不改變、不可分的,而二性的分清不能由於聯合而消失,反而每一性的本質應
被保存,同時發生在一個位格、一個生活方式中,並不是兩個位格,乃是一個,就
是這同一的聖子,那獨生的子,為道的神,就是主耶穌基督。以上所說的正像先知
從起初關於基督向我們宣佈的,與主耶穌所教導的,並聖教父的信經所一脈相傳下
來給我們的。





亞他拿修信經 ( The Athanasian Creed ) 

01. 凡人欲得救,首先當持守大公教會信仰。
02. 此信仰,凡守之不全不正者,必永遠沈淪。
03. 大公教會信仰:我等敬拜一體三位,而三位一體之神。
04. 其位不紊;其體不分。
05. 父一位;子一位;聖靈亦一位。
06. 父、子、聖靈同一神性,同一榮耀,亦同一永恆之尊嚴。
07. 父如何;子如何;聖靈亦如何。
08. 父不受造;子不受造;聖靈亦不受造。
09. 父無限;子無限;聖靈亦無限。
10. 父永恆;子永恆;聖靈亦永恆。
11. 非三永恆者;乃一永恆者。
12. 亦非三不受造者、非三無限者;乃一不受造者、一無限者。
13. 如是,父全能;子全能;聖靈亦全能。
14. 然而,非三全能者;乃一全能者。
15. 如是,父是神;子是神;聖靈亦是神。
16. 然而,非三神;乃一神。
17. 如是,父是主;子是主;聖靈亦是主。
18. 然而,非三主;乃一主。
19. 依基督真道,我等不得不承認三位均為神、均為主。
20. 依大公教會,我等亦不得謂神有三、主有三。
21. 父非由誰做成:既非受造、亦非受生。
22. 子獨由於父:非做成、亦非受造;而為受生。
23. 聖靈由於父與子:既非做成、亦非受造、也非受生;而為發出。
24. 如是,有一父;非三父,有一子;非三子,有一聖靈;非三聖靈。
25. 且此三位不別先後;無分尊卑。
26. 三位乃均永恆;而同等。
27. 由是如前所言,我等當敬拜一體三位,而三位一體之神。
28. 所以凡欲得救者,必如是而思三位一體之神。
29. 再者,為求得永恆救贖,亦必須篤信我等之主耶穌基督成為人身。
30. 依真正信仰,我等信認神之子,我等之主耶穌基督,為神、亦為人。
31. 其為神,與聖父同體,受生於諸世界之先;其為人,與其母同體,誕生
於此世界。
32. 全神、亦全人,具有理性之靈、血肉之身。
33. 依其為神,與父同等;依其為人,稍遜於父。
34. 彼雖為神,亦為人,然非為二,乃為一基督。
35. 彼為一,非由於變神為血肉,乃由於使其人性進入於神。
36. 合為一,非由於二性相混;乃由於位格為一。
37. 如靈與身成為一人;神與人成為一基督。
38. 彼為救我等而受難,降至陰間,第三天從死裡復活。
39. 昇天,坐於全能神父之右。
40. 將來必從那裡降臨,審判活人、死人。
41. 彼降臨時,萬人必定具有身體復活;
42. 並供認所行之事。
43. 行善者必入永生;作惡者必入永火。
44. 此乃大公教會信仰,人除非篤實相信,必不能得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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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督徒最大的掙扎,莫過於在知識上的欠缺:對於周遭所發生風起雲湧變幻莫測的事無法
提出一個既不簡化事物(通通撥歸撒但的作為)、又不取消其真實性(除傳福音外,別無
關懷),但仍具解說能力的理論結構,好為人提供一個安身立命,以及面對未來的指導。
.摘自「信仰的反思」梁家麟著 尖嘴雁的文章蒐集在 http://tech.fhl.net/~tjy

尖嘴雁的文章 http://tjy.fhl.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