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rewrew (尖嘴雁) 看板: Christianity
標題: 教會每個第三年的十一奉獻應該......
時間: Thu Feb 3 22:40:09 2005

有網友寫信來問我,教會怎麼都沒有在把「三年一次的十一奉獻」用在社會救濟?


申命記14章28-29節:

「每逢三年的末一年、你要將本年的土產十分之一、都取出來、積存在你的城中。

在你城?無分無業的利未人、和你城?寄居的、並孤兒寡婦、都可以來、喫得飽足

.這樣、耶和華你的 神必在你手?所辦的一切事上、賜福與你。」

這邊提到教會每個第三年的十一奉獻要來做社會救濟。



的確這是聖經的教導。每逢第三年,十一奉獻都不拿到聖所,而是存放在本城中,

用來做社會救濟。申命記26章12-15也提到了相同的教導。


但是同樣論到十一奉獻的律法的利未記二十七章和民數記十八章,卻沒有提到這事

。而且每逢第三年把十一奉獻留在城裡做社會救助的話,聖所的祭司就沒有供應了

,要協調這些事情也是難事。


無論如何,大原則出來了:上帝要帶祭物來聖殿的人們,也要記得去關心窮人。那

教會有在做嗎?我們得好好反省。


其實最好的狀況是:每個人固定把奉獻放到教會,教會要好好善用會友奉獻,不管

是宣教、傳道人薪俸、建堂、對外奉獻、社會救助......。無奈,教會的錢似乎常

常被濫用了,原諒我這樣說。


常見貸款蓋教會的狀況。一貸往往是幾千萬,你說他們有信心嗎?其實重要的是大

家要有信心未來教會裡頭會坐滿人。否則的話還是先把錢花在福音事工、社會關懷

上頭比較好。


整全的福音是包含全人的,不只是靈魂得救,連身體醫療、心理治療、社會救助、

弱勢關懷等等都是。小教會可以有這些功能嗎?其實很難。


我常常說的這是規模經濟的問題,大教會就是資源多,比較能做這些事情。舉例來

說在小教會裡頭,一個好的主日學老師,只能說故事給十幾二十個小朋友聽,何況

小教會裡頭常常找不到合適的(更不用說「好的」)主日學老師,幾乎都是趕鴨子

上架。大教會裡頭好的主日學老師就多了,他可以講故事給幾百個小朋友聽,一次

讓幾百人受益。(當然小教會比較有機會服事,這我是同意的。)我過去一年待的

大教會就真的有做到這些事情:生病了,有專科醫師打電話到你家讓你諮詢;心理

難過,有諮詢專線隨時約談;未婚找對象,有未婚推介小組。其他的社會救助、關

懷更不在話下。


小教會無法做到這些事,那只能聯合許多教會一起做了。或者透過教派組織去做。


其實我贊同把一些不能成長的小教會解散,把人與資源放到大教會去,讓大教會來

照顧這個小教會原來的地區,這樣會更有效率。或許很多人覺得我這樣是大逆不道

吧?呵呵!神的教會誰敢關?何況大部分傳道人心中有所謂的「鍋蓋效應」,認為

主任牧師的能力會蓋住其他牧師的能力(其他牧師想做什麼,總是會被主任牧師的

能力給限制住)。唉!



我擔任義工服事的信望愛站 http://www.fhl.net ,經費來源完全是靠奉獻。我們

去年也決議把奉獻進來的十分之一再奉獻出去。算是讓恩典流動吧!



另外,關於十一奉獻,我寫過以下的文章:http://tjy.fhl.net/2003-07-13.htm

請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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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督徒最大的掙扎,莫過於在知識上的欠缺:對於周遭所發生風起雲湧變幻莫測的事無法
提出一個既不簡化事物(通通撥歸撒但的作為)、又不取消其真實性(除傳福音外,別無
關懷),但仍具解說能力的理論結構,好為人提供一個安身立命,以及面對未來的指導。
.摘自「信仰的反思」梁家麟著 尖嘴雁的文章蒐集在 http://tjy.fhl.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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