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定論不公平嗎?                       2005-07-15

作者: rewrew (尖嘴雁) 看板: Christianity
標題: Re: [問題] 請問一個關於揀選的問題
時間: Fri Jul 15 23:53:36 2005

※ 引述《outra (澳特???? ??)》之銘言:
: 我朋友問我說,如果創世以前就以揀選
: 那其他沒被揀選,包括古人和小孩子,
: 他們被創卻是為了火湖,不是很不公平嗎,
: 問我這個問題的朋友也是讀了不少聖經的
: 因為會信的人,是主親自來做他的信心,
: 而不信的人,也是神矇蔽了他們的心靈,
: 這個問題我也回答不出來,
: 因為我也不知道,是不是每個不信的人最後都是火湖
: 包括小孩,弱智,古人
: 還是神有他的公義,這些人也有被救的可能,
: 最主要的問題還是在,被造來卻注定好最後在火湖的人,
: 是不是太可憐了呢?



http://tjy.fhl.net/2002-10-04.htm

1.既然基督徒是神從起初就撿選的,那麼那些不信基督教的人也是從那時就

預定了嗎?

答:是的 pp97-117 基督教豫定論 基督教改革宗翻譯社出版

Dr.Loraine Boettner著 趙中輝翻譯

在此我列出一小段給您參考 p97 「揀選教義最大難題自然是關於未得救的人。

而聖經關於他們的景況並沒有給我們更詳細的解釋。既然耶穌的使命是拯

救世界,並不是審判世界,所以在新約中關於遺棄這方面的真理較少論及。

但在所有的改革宗的信條中,都以「遺棄」的教義作為豫定論中的主要部分。

韋敏斯德公認信條在敘述揀選教義之後附加說:「至於其餘的人類,神隨著

自己的美意,按他不能測度的旨意,施恩或不施恩,為要榮耀他管轄萬物的

權柄,就留下他們,並且豫定他們因自己的罪,受羞辱和忿怒,使他榮耀的

公義得著頌讚。」


要記住:沒有被揀選的人最後被定罪,不是因為上帝沒有揀選他們,而是因為他們

自己的罪。依照神公義的原則,大家都得死(因為大家都犯罪)。但是上帝揀選了

一些人得救,這個揀選是依照「恩典」的原則,不是依照「公義」的原則。恩典不

在公義的範圍裡。人犯罪,要死是公義的結果。 上帝的揀選讓一些人得救,這是

恩典。因此沒有被揀選的人被定罪、死,是公義的範圍。 而神有權柄決定他的恩典

要臨到誰或是不臨到誰。 所以基督徒也沒啥好誇口的,都是恩典。


唐崇榮牧師舉過一個類似這樣的例子:

不同時間裡有兩個人都超速開快車時速200,都出了車禍,兩個人都大量出血。

一個人剛好碰到救護車路過,所以他很快送到醫院得救。

另一個人卻因為救護車晚來了幾分鐘,他失血過多死了。

我們能說是救護車害死第二個人嗎?不能! 第二個人死 是因為他自己開快車

出車禍失血過多而死。 不是救護車沒有剛好路過所以害死他。



人犯罪被審判是因為上帝不揀選他嗎?

不是, 是因為人自己犯罪,人在自己的自由意志下選擇犯罪。

===========================================================================

至於沒有聽過基督教福音的古人該如何呢?


羅馬書二章12-15節

12 凡沒有律法犯了罪的,也必不按律法滅亡;凡在律法以下犯了罪的,也必按律法

受審判。 13 (原來在神面前,不是聽律法的為義,乃是行律法的稱義。 14 沒有律

法的外邦人若順著本性行律法上的事,他們雖然沒有律法,自己就是自己的律法。 15

這是顯出律法的功用刻在他們心?,他們是非之心同作見證,並且他們的思念互相較

量,或以為是,或以為非。


照這個原則,審判是依照他們的良心。而不會因為他們沒有聽過福音就一定該死。


我個人覺得(唐崇榮牧師好像也這樣說過),還沒出生,或是剛出生不久就夭折的小孩

可能會得救。


弱智卻信耶穌的人還不少。我就認識幾位。


我想基督徒不用去猜誰會得救,或是藉此定罪說誰一定不會得救,審判權在於神不是嗎

?我們得確定自己得救,並努力傳福音讓人得救,這些是重要的。基督徒若是以威嚇的

手段來傳福音,可能福音會不太好傳。




希望這些有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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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督徒最大的掙扎,莫過於在知識上的欠缺:對於周遭所發生風起雲湧變幻莫測的事無法
提出一個既不簡化事物(通通撥歸撒但的作為)、又不取消其真實性(除傳福音外,別無
關懷),但仍具解說能力的理論結構,好為人提供一個安身立命,以及面對未來的指導。
.摘自「信仰的反思」梁家麟著 尖嘴雁的文章蒐集在 http://tjy.fhl.net

※ 引述《hiirovanilla (NYMPH 寧芙女神)》之銘言:
: 我有問題...'_'/
: 我當然相信 神的決定都會是公平的
: 只是...如果一切都一開始就決定好怎樣的人可以得 神的恩典的話
: 我想 神也一開始就知道哪些人是一輩子怎麼傳福音給他都不會信
: 那,他被生在這世上是為了什麼呢?
: 感覺好像就是被造出來活該受罰嗎?
: 那他不是很無辜也很可憐?

我會這樣看:

人生在世界上並不是活該受罰,人們(包含你我)原可以活出很好的生命,

但是人們選擇犯罪,因此得承擔自己的罪受罰。這是依照公義的原則,一點也不可憐。


基督徒蒙恩,耶穌已經替我們的罪受罰了,這是依照恩典的原則。恩典並不在公義的

範圍裡頭,所以基督徒沒什麼好誇口的。


: 人都會犯罪,那麼未被揀選的會犯罪也是情有可原
: 當然當他聽到福音不信,要為自己的罪承受應有的懲罰也是理所當然
: 但是那他到底來這世上幹嘛的?....@@a
: 我的男朋友最近也信了主
: 所以真的是鬆了一口氣...
: 但是當他未信的時候
: 我一直很提心吊膽
: 因為我總會想到說
: 萬一他是那個不被揀選的人怎麼辦? >"<


還是相同的話:

人犯罪被審判是因為上帝不揀選他嗎?

不是, 是因為人自己犯罪,人在自己的自由意志下選擇犯罪。



請參考這個討論串中,我的第一篇文章,我覺得我寫的蠻詳細的。

※ 引述《hiirovanilla (NYMPH 寧芙女神)》之銘言:
: 恩恩 首先謝謝你的回答喔 :)
: 不過我還是覺得很怪的是
: 那未被揀選的人被造不是很多餘的事了嗎?
: 既然 神知道他已經不被揀選
: 卻還造了他
: 那不是很矛盾嗎?
: 尖嘴雁的文章我有在看唷!
: 也有去你的網站逛過!
: 真的很棒呢!讚啦! :)



呵呵 感謝你的厚愛。既然你誇了我一番,我怎能不再去找找資料看看如何回應你呢?

本來想說這問題應該不難解答,隨手把我手上兩本關於豫定論的書scan了一下,竟然

找不到合適的答案......。


我想,alert3210在這個討論串中說的話倒是蠻符合這個狀況的。


他說:「基本上預定論的問題,基督教大致可分為兩大派,1.加爾文 2.亞米念。

你提出的問題是針對加爾文一派的,公平是此論點最大的難題......」


「一言以蔽之,加爾文認為揀選完全在神,亞米念則認為人的自由意志讓人有

選擇上最後的決定權。一為神本,一為人本。」


豫定論認為都是上帝決定,如此最大的難題在於「公平」(就是你的疑問:既然如此

上帝何必讓未蒙揀選的人走這一遭?)。若是贊同亞米念的人就沒有這個問題了,因

為人的自由意志有決定權。


還是列出一些東西給你參考:


採用改革宗看法者         採用非改革宗看法者
====================================================
奧古斯丁                         伯拉糾
阿奎那                             亞米紐斯(或譯:阿米念 ,亞米念)
馬丁路德                         莫蘭頓
加爾文                             約翰衛斯理
愛德華滋                         芬尼
薛華                                 魯益師
范泰爾                             賈師勒
尼克爾                             孟沃偉
卜易士                             畢克羅
游甦                                 葛理翰

認識豫定論 校園出版 史鮑爾著 pp12,13




「雖說阿米念主義合乎吾人的情感,但無論加爾文主義如何苛酷,也是更近事實。加

爾文主義是求訴於神的啟示,事實,智識與良心,而不訴諸人的理性、情感、推測與

感情......。」

「關於神之主權與人之自由的偉大教義,在聖經的各部分都可以見到。」至於此二者

如何才能關聯起來,吾人無法加以解釋。聖經時常教訓我們,一方面神是主權的統治

者,他甚至於管理人的思想、感情與衝動;可是另一方面又說人是有理性的、自由的

、是有道德的行動者,對他一切的行動都要負責任。豫定、主權、有效護理的支配的

教義與人類自由、責任的教義是相輔並行的。這並不是說豫定論沒有難題,乃是說若

是否定豫定論難題更多......」


基督教豫定論 Dr.Loraine Boettner 基督教改革宗翻譯社出版 趙中輝翻譯

pp309-310


我還是覺得這邊該用「恩典」來體會比較能貼近,人若是沒有上帝的恩典,來這個世

界上真的很虛空。而這個恩典是不在公平範圍裡頭的。依照公平原則,人人都得為自

己的罪負責,這才是公平。上帝的恩典讓基督徒得救是不在公平範圍裡頭的。


就好像你我都犯罪了被抓去關,犯罪受罰是公平的。

但是你被大赦了,被釋放了。不同的時間空間我卻沒有,我能夠在監獄裡喊不公平嗎?

我犯罪的時候是心甘情願,自己決定要犯罪的。



既然如此,人為什麼要來走這一遭?


人活著豈沒有享受到上帝創造的萬物?享受愛與被愛?肯定是有。但是人們選擇犯罪

,就要為自己的行為負責。


不過呢,這個議題吵了好幾世紀了。在這邊吵一吵也不會太容易就大家都贊同豫定論

或是大家都贊同阿米念主義。有不少書可以看看,若是你願意的話可以發現不少新的

角度,新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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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督徒最大的掙扎,莫過於在知識上的欠缺:對於周遭所發生風起雲湧變幻莫測的事無法
提出一個既不簡化事物(通通撥歸撒但的作為)、又不取消其真實性(除傳福音外,別無
關懷),但仍具解說能力的理論結構,好為人提供一個安身立命,以及面對未來的指導。
.摘自「信仰的反思」梁家麟著 尖嘴雁的文章蒐集在 http://tjy.fhl.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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