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rewrew (尖嘴雁) 看板: Christianity
標題: Re: 請問男女交往應該要向神求印證嗎
時間: Mon Jul 11 08:40:30 2005


: 就是求神讓你知道 交往的對象 是不是神真的要給你的
: 需要嗎?

觀看聖經上被上帝直接或間接配對的婚姻大概就是亞當和夏娃、以撒和利百加、約

瑟和馬利亞吧?!


大概很多基督徒會羨慕類似這樣的狀況,若是上帝直接明白的告訴我誰是我的老婆

(良人),那該多好?我們就可以如同以撒一般,什麼都不必作,也不用猜那個難

懂的女人心,也犯不著經歷男女交往時莫名的愁,更不需辛苦地去記著每個紀念日

,或是傷腦筋在什麼日子得說些甚麼話,送些什麼小禮物。只要在學學以撒在天將

晚時出去,在田間默想,舉目一看(創24:63)即可看到上帝為我預備的妻子(老

公)。什麼都不必作,真是太好了!


不知道利百加在面對亞伯拉罕為以撒所派去的老僕人口中說出的一番「神奇」故事

時,利百加心中有沒有相同的感動?上帝有沒有另外跟她說些什麼。憑一個素昧平

生的老人口中之言就決定了自己的一生,利百加需要很大的勇氣。



真的上帝直接配對就可以萬無一失嗎?試看以撒與利百加後來的發展,一個妻子竟

然聯合兒子來騙丈夫?他們的感情是出了什麼問題?利百加願意自己作主遠離家鄉

的把自己嫁給遠地的、不曾謀面的以撒,她的個性應該是很積極的,很能幹的。以

撒呢?!大概個性比較柔弱,甚至懼內。他從小在亞伯拉罕與撒拉的關愛中長大,

他習慣了接受別人的安排與招待,少與人競爭,碰到衝突時,他總是以退讓來解決

事情(參看創世紀26章),還似乎有點戀母情結(創24:67)。在雅各用欺瞞的手

段欺騙了長子的祝福之後,以掃想要殺雅各,軟弱懼內的以撒並沒有能力去斥責雅

各,也無法制止以掃,只能重複妻子的意見,要雅各遠走去母舅家。以撒一輩子只

娶一個老婆,在多妻的族長時代,這可能是懼內的一個旁證。



軟弱、懼內的以撒碰上了積極的、能幹的利百加,雖然是上帝親自配合的,但是兩

人沒有學習好好相處,後來演變成家庭悲劇:小兒子與妻子聯合起來騙丈夫。導致

家庭的紛爭、以掃的憤恨和雅各的離家。相同的,上帝可以把壞事變成好事,但是

人還是得為自己的行為負責。



我們很期待上帝直接跟我們說到底另外一半到底是誰,這樣似乎我們就可以免除了

很多痛苦,可以少走很多冤枉路。我要說的是,其實這些代價還是要付的,不要以

為是上帝配合的就不用學習如何相處。其實在絕大部分的狀況上帝不會跟我們說到

底是哪一位。我認為在不違反聖經的大原則下,我們可以放心地去認識任何異性,

去跟任何異性交往看看(當然我不建議進展太快,也不建議一次交往一個以上)。

在認識與交往中間我們可以學習很多事情,這些學習的過程有時是痛苦的,但是卻

是必須的。婚後也是一樣,繼續認識我們委身的另一半,去彼此協調妥協、彼此認

識、一起成長是一輩子的功課,婚姻跟戀愛都是需要我們好好經營的。並不是上帝

配合的就一輩子搞定了,人根本不用付代價,不!這是一輩子要學的事。



我很怕聽到某有人說:「上帝有感動我如何如何......」。似乎這樣的話一出口,

所有的人都得相信他的話。常常這樣的話是空洞的,也許只是說者自己的感動,為

了加諸於神聖的氣氛之中,只好假託於聖靈感動我如何如何。我從沒有聽過我尊敬

的幾位牧者口中傳出類似的話語,我自己也從來不會說這樣的話。我願意承認我是

個凡人,我不會自命為上帝的代言人,要所有基督徒都同意我的話。根據舊約聖經

的原則,這人是在說預言,若是不準的話在舊約時代視為假先知,後果是很慘的。

而新約的原則是:聖靈的感動都是雙方面的,是可以印證的,聖靈不可能單單感動

一個人而不感動其他人,若是這樣,那只是那人自己的感動,而不是所謂「聖靈的

感動」。



君不見歷史上所有以聖戰為名的屠戮都是以這樣來號召,那管聽者有沒有跟發言者

具備想同的感動,反正發言者最「屬靈」,上帝最會跟他說話,其餘人沒有跟他有

相同感動者,均因為其餘人不夠「屬靈」。這不是很好的說法嗎?!難道教會選舉

幹部、教會裡頭開會都可以這樣弄嗎?不!若是沒有相同的感動時,請大聲說出來

:這感動只是你個人的,我沒有跟你一樣的感動。



試想,一位弟兄(姊妹)突然跑過來跟你說:「上帝昨天在夢中感動我,要我跟你

結婚」。你該怎樣回應呢?!若是對他也有好感,那很好,你可以回答他:「你我

可以試著認識看看,過一段時間若是合適的話可能可以交往看看。」若是你對他根

本一點感覺也沒有,覺得也不可能有結果,請放心的跟他說:「那是你自己的感動

,與我無關!」


以上摘自 http://tjy.fhl.net/2004-12-04-2.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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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位姊妹失戀了,教會裡頭年長的姊妹問他:「戀愛前,你有沒有先尋求上帝

的旨意呀?」這其實是個誤導性的問題,既然分手了這感情當然就不合上帝的

旨意啦,怎麼還好說戀愛前已經清楚上帝的旨意。若是這位姊妹堅決的說「有

我有尋求上帝的旨意」,那他還得去解釋為什麼這個當時的認定與現在的發展

不同,他會陷入更棘手的神學問題。


當年長的姊妹聽到這失戀的姊妹的招供後,恍然大悟的跟他說:「怪不得你會

失戀」。然後立即要求失戀的姊妹認罪。


梁家麟 憑誰意行 第二章 基道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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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甸向上帝求印證,或許是上帝憐憫他信心軟弱吧,真的給了他印證。但是這事件跟

一般我們的禱告不太一樣,基甸是求上帝證明他是上帝,而且要上帝證明上帝會藉著

他的手拯救以色列人。(士師記六章 特別是17節與36節)

http://tjy.fhl.net/2004-11-20.htm


摩西與上帝面對面,上帝跟他說話,讓他的杖可以變蛇應該也算是一種印證吧?!

但是基甸與摩西的例子都是上帝來找人,並要藉著他們來做一些攸關以色列全民族的

大事。



上帝當然可以給我們印證,但是他為什麼要這樣做呢?我們跟神是什麼關係?上帝要藉

著我們的手做什麼關乎全民族全人類的大事嗎?上帝親自與我們說話,給了印證又如何

呢?我們還是得好好經營愛情不是嗎?



一般來說上帝不會給我們印證的。若是給了印證,你我還要懷疑那真的是上帝給的印證

嗎?或是只是剛好的?或是撒但在搞鬼的?若是我每天一起床要吃早餐前就來求一下上

帝的印證,若是沒有上帝的印證我就不吃飯,那我可能很快就掛了。沒有印證的話我還

會懷疑會不會是上帝不希望我求印證?或是上帝的印證會晚一點到......


我偷懶,不想陷入這種無限循環的煩惱裡頭,所以我不求印證。我選擇好好的認識上帝

的話,好好的認識交往的對方,好好的經營感情。讓我的所作所為更親近神,而不是希

望上帝無條件的為我的幾個特定選擇背書。


希望這些有幫助,


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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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督徒最大的掙扎,莫過於在知識上的欠缺:對於周遭所發生風起雲湧變幻莫測的事無法
提出一個既不簡化事物(通通撥歸撒但的作為)、又不取消其真實性(除傳福音外,別無
關懷),但仍具解說能力的理論結構,好為人提供一個安身立命,以及面對未來的指導。
.摘自「信仰的反思」梁家麟著 尖嘴雁的文章蒐集在 http://tjy.fhl.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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