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rewrew (尖嘴雁) 看板: Christianity
標題: Re: [心得] 十一奉獻??
時間: Fri Sep 29 12:41:38 2006
很高興在這邊開啟了一些對話,希望這些是正面的:
嗯!我並不反對十一奉獻,我在文章http://tjy.fhl.net/2003-07-13.htm一開頭說
過「應該是要獻的樂意」。
我不贊成的是某些人拿自己都沒做到的「律法」「金句」來要求別人遵守。
「十一奉獻」是不是一種新的律法?我不知道,端看每個人的態度吧!
我守十一奉獻並超過十一奉獻,但是我不拿它要求別人。
申命記14章28-29節:
「每逢三年的末一年、你要將本年的土產十分之一、都取出來、積存在你的城中。
在你城裡無分無業的利未人、和你城裡寄居的、並孤兒寡婦、都可以來、喫得飽足
.這樣、耶和華你的 神必在你手裡所辦的一切事上、賜福與你。」
這邊提到教會每個第三年的十一奉獻要來做社會救濟。
但是常常大聲疾呼要會眾十一奉獻的教會幾乎都沒做到,似乎我們該稍稍提醒一下。
前一陣長老教會有在呼籲,各教會該把教會年度的結存,奉獻一些出來幫助
弱小教會,這我是很贊同的。
http://tjy.fhl.net/2005-02-03-2.htm
我投身義工的信望愛站http://www.fhl.net 會把收到的奉獻的十分之一再奉
獻出去。
瑪垃基書3:10
萬軍之耶和華說:你們要將當納的十分之一全然送入倉庫,使我家有糧,以
此試試我,是否為你們敞開天上的窗戶,傾福與你們,甚至無處可容。
「遵守十一奉獻,上帝一定會祝福給你,讓你金錢無缺」常常我們聽到有
人這樣解釋瑪垃基書3:10。但是我要說的是,這個是成功神學,這不是聖經
的話,這不是真理。
聖經上應許的福氣很多都跟世人想的不一樣,瑪垃基書以及聖經上任何
的應許我當然都相信,但是耶穌、使徒、聖經作者說的福氣真的是一般人想
的發大財、升大官等等地上的福氣嗎?我不願意太樂觀的這樣認為。
就像耶穌說的:「我將我的平安賜給你們。我所賜的,不像世人所賜的。」
約翰14:27。 上帝的賜福與一般世人認為的福氣常常是不一樣的。
我羅馬書還算熟啦,呵呵!大專靈修班上過一次,自己帶查經班帶過兩次,
註釋書兩三本、工具書四本。但是也不是說我講的都一定對,可以討論討論。
羅馬書二章12-15
凡沒有律法犯了罪的,也必不按律法滅亡;凡在律法以下犯了罪的,也必按
律法受審判。(原來在 神面前,不是聽律法的為義,乃是行律法的稱義。
沒有律法的外邦人若順?本性行律法上的事,他們雖然沒有律法,自己就是
自己的律法。這是顯出律法的功用刻在他們心?,他們是非之心同作見證,
並且他們的思念互相較量,或以為是,或以為非。)
保羅在這裡論到的是「沒有聽過猶太教信仰的外邦人該怎麼辦?」(沒有聽
過當然不可能信啦,那他們怎麼辦?)(我認為這邊可以應用成:「沒有聽
過福音的人怎麼辦?怎麼得救?」)保羅說:「依照他們的良心來判斷。」
這(良心)並不是上帝判斷我們(聽過福音的、已經信的基督徒)的標準。
上帝判斷猶太人的標準是:有沒守全律法(羅2:12)
上帝判斷我們(聽過福音的、已經信的基督徒)的標準是:有沒相信
(羅1:11, 3:21-22)
要以守律法的精神來守十一奉獻的話,可能還要考慮到這節經文:
「因為凡遵守全律法的,只在一條上跌倒,他就是犯了眾條。」雅各2:10
有人行全律法稱義的嗎?沒有!(羅3:10,12)「沒有義人,連一個也沒有。
.....沒有行善的,連一個也沒有。」
的確,心中有多少感動,就奉獻多少,這是我贊同的。而且奉獻要先預備,沒預
備就不要奉獻。(林前16:2 我認為也可以應用在奉獻上頭)
我並不是反對如同寡婦投下兩個小錢,(耶穌鼓勵的我怎會反對?)
我也不反對十一奉獻(我自己遵守的我怎會反對?)
我不贊成的是某些人拿自己都沒做到的「律法」「金句」來要求別人遵守。
我並不反對十一奉獻,我們應該是要獻的樂意,這個常常會超過十分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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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督徒最大的掙扎,莫過於在知識上的欠缺:對於周遭所發生風起雲湧變幻莫測的事無法
提出一個既不簡化事物(通通撥歸撒但的作為)、又不取消其真實性(除傳福音外,別無
關懷),但仍具解說能力的理論結構,好為人提供一個安身立命,以及面對未來的指導。
.摘自「信仰的反思」梁家麟著 http://tjy.fhl.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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